※ 引述《wangquanchi (little_cheese)》之铭言:
: ※ 引述《revive2016 (revive)》之铭言:
: : https://goo.gl/t2JFex
: : 林奕含:啊然后这则贴文也欢迎转贴哦~
: : 3月他取消住院的安排
: : 因为有讲座。。。
: : 我只是挑几个段落写出来
: : 一开始他说了
: : 1:00
: : 这不是一本愤怒与控诉的书
: : 思琪充满柔情 心中是有爱的 有欲望的 甚至是有性的
: : 他不是一个女孩子关于被诱奸的故事
: : 6:10
: : 没有受暴经验的人说出父权强暴女权
: : 或者是体制强暴了知识是比较轻松的
: : 相对于作者我或者是有思琪这样经历的人
: : 对于一个即使是最亲密的人
: : 对他说出我小时候爱上了强暴我的人
: : 对他来说是非常非常困难
: : 这不是一个关于被诱奸的故事
: : 这其实是关于爱上诱奸犯的故事
: : 11:30左右的地方
: : 他说生活在痛苦与暴乱中的自己也得不到救赎
: : 写这本书他也非常痛苦 所以我不能祝福任何人
: : 不能祝福自己 不能改善任何事情
: : 这本书我没有动机 没有想去的地方
: : 13:30
: : 李国华他在书中的形象他绝对不是一个菁英份子
: : 他是一个二流的人
: : 他是一个在文化上有蒐集强迫症的人
: : 他是一个文化上的暴露狂
: 这是一篇问题文,
: 看了版上好多讨论,几乎都诉诸感情,用逻辑来思考的真的很少
: 期待能解到解答。
: 问题:
: 一个16岁女孩子在不受强制力、药物迷昏、威压利诱的情况下与老师发生关系,
: 为什么这算是诱奸,而不是合意性交?
: 上述问题的补充:
: 我认为老师是人渣,
: 我也认为师生恋不应该(我本身是老师,也很反对)
: 男老师纵使与女学生欢天喜地发生关系,也是错误行为。
: 不过,同样是罪,偷窃与杀人不能以同样标准视之,
: 我还是想问,为什么不说合意性交,而说是诱奸?
: 延伸问题:
: 如果说,一个男人用自身优势与幻想,使女孩子与其性交,这样子的前提为真。
: 那么,假设我因为新垣结衣的美貌、可爱、谈吐而跟她性交,算不算被诱奸?尽管做
: 的时候欢天喜地,但要不是新垣杰衣这么可爱,我就不会想跟她做爱了,所以我被是被
: 错误的认知而做出错误的结果,纵使是新垣结衣的灵魂,外型只要换成宝拉,我就不行了
: 延伸问题2:
: 如果说,延伸问题1不能类推的原因是,男老师用的骗人伎俩更无耻,他以爱为名,故
: 为诱奸。
: 那么,是否任何一对未结婚的男女,分手后,女方都可以控诉男子诱奸?只要当初有结婚
: 的双方共识,女方甚至男方都可以指出,是因爱为名而做。
: 最后,补充两点,
: 补充1:
: 只有与年满16岁的少男少女性交,才犯罪。若合意性交当下,男女双方同意,则不算犯罪。
: 补充2:
: 斯德哥尔摩症的意思是被侵害后爱上对方,但是按照时序来分析,将做爱视为一个侵犯,
: 斯德哥尔摩症在整串讨论中没意义,我想讨论的只有做爱当下,欢天喜地的行为与结果。
: 补充3:
: 补习班老师与女学生之间的权力影响极小,当然,我不能说没有,可是比起老板对女员工
: ,教授对研究生,甚至社团学长对学妹而言,补习班老师的权力可说是极低,我不认为可
: 以以此身分表示女方是受到威压利诱,不得已而从之。
: 最后补充,
: 我发自内心觉得老师是错的
: 身为一个教育者,男老师与女学生做爱,不管有任何理由
: 至少在我的价值观内,就是错误
: 不过,或许是我的脑袋很死板
: 非常在意就事论事,
: 我只想问一点,
: 究竟,一个16岁的女孩子,两情相悦地与无法影响他毕业证书与学校考试成绩的补习班
: 老师进行性行为,
: 而能以“诱奸”相称?
: 若能,什么不能以诱奸相称?
既然你谈的是无罪推定,
那我想问你什么叫死无对证?
无罪推定是保障被告的人身权益,
那请问怎么保障死人的人身权益?
现阶段能用的方法就是提告,
总不会在提告的过程就说:
?你怎么能提告 我无罪阿 你要证明我有罪才能提告
???
至于你说什么如果这是,什么才不是诱奸,
想请问,如果你两任前女友,都刚好是你补习班的学生,
然后你就是台上的老师,那道德上会被如何看待?
姑且不论为何你前女友不向你提告,可能你们分得和平,
就算她今天突然觉得你是骗她感情,
也不代表她没有提告的权利。
既然你说什么不是诱奸,又说无罪推定,
那我想你应该是站在,保护被告的权利那面吧?
我只想问一句:
受害者(已死亡)和加害者,
法律保护的范围,应该偏向谁?
补充,法律上对于借由权势性交,早就有各种判例,
其中对于权势,是有客观条件存在,
也因此你的补充三,是交由法官判定。
整篇看下来,你是站在加害者的角度,
至于加害者和被害者谁的道德层面高,
我想旁观者很清楚,
你根本没有想讨论死人
你只想着活人如何不被随意冠上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