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gquanchi (little_cheese)》之铭言:
: ※ 引述《revive2016 (revive)》之铭言:
: 最后补充,
: 我发自内心觉得老师是错的
: 身为一个教育者,男老师与女学生做爱,不管有任何理由
: 至少在我的价值观内,就是错误
: 不过,或许是我的脑袋很死板
: 非常在意就事论事,
: 我只想问一点,
: 究竟,一个16岁的女孩子,两情相悦地与无法影响他毕业证书与学校考试成绩的补习班
: 老师进行性行为,
: 而能以“诱奸”相称?
: 若能,什么不能以诱奸相称?
我觉得齁你在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阿,千万不要太执著在法条上,
一来是法律为了要可以被执行阿
有很多明明应该要考虑的但是因无法判断只好用很烂但过得去的方法。
比如说投票权也是用年龄来看阿 所以那个16岁什么的不是个好的武器 别拿出来用
因为用16岁当标准去假定女生已经建立足够的知识去面对感情跟性行为 是很奇怪的
二来是法律上的妨碍性自主这条跟乡民口中讲的诱奸 是两码子事
就算假设有个很有法学素养的法官 判无罪好了
这样会改变我和乡民们的看法吗?
不会 就是不会 所以你拿着妨碍性自主的法条来说 当然没什么用
拉回来 就像你提到的,什么算诱奸? 这我查不出来,
我不确定有没有在钻研单词定义的乡民可以帮你回答这问题(是哲学领域吗?),
不过我这边有个简单的方法可以帮你理一理。
来那我现在说:
既然是两情相悦
这老师大不了就是个没那么会考虑班级气氛的老师罢了
不考虑班级气氛老师很多对吧? 罪不至此嘛 为什么你会用渣这形容词呢?
试着回答这题吧,我相信这题答案会跟乡民们的诱奸定义差不多,在有神人能正规且
系统化的解释诱奸的定义之前,你可以先凑合著用用,你参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