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嘴亏人妻去慰安 大学主任与学校各判赔10万
在大学担任行政助理的杨女,不满顶头上司黄姓主任说“放假了,要回台北慰安”,校方
也未立即纠正,觉得被贬抑慰安妇,请求损害赔偿,台中地院判决黄男、学校各赔偿精神
慰抚金十万元。
杨女于101年在中部大学担任行政助理,直属长官黄男对她言语性骚扰,因杨女与丈夫分
隔台北、台中两地,黄男时常对她说“放假了,要回台北慰安?”,或是“放假了,有人
要下来,还是妳要上去台北慰安?”,让她感到遭黄贬抑为慰安妇,人格遭到贬损,杨女
遂向法院请求黄男、学校损害赔偿。
黄男否认以慰安骚扰杨女,学校也说黄男绝无曾向杨女说过“慰安”,但证人丁却证称说
听到黄男询问杨女说是要放假了,会说慰安,印象中是两、三次,并称事后也向乙说过,
证人乙说确有这一回事。
法官查出,黄男于101年12月间,曾对杨女说“慰安”,使她感受性别歧视的言语侵犯、
干扰她的人格尊严,使她受到伤害,因此判决黄男给付十万元精神慰抚金。
学校于知悉杨女申诉遭性骚扰情形时,未采取立即有效纠正及补救措施,未尽保护员工责
任,使杨女陷于敌意性环境,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判决校方也赔偿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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