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ark2644 (Buddy Lee)》之铭言:
: 立法院通过“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案”,除加重虐待动物罚则,更率先亚洲各国,明
: 文规定禁食、贩卖犬、猫肉。创立于香港的“世界爱犬联盟”及其在台成立之行动团体“
: 动物守护者”,与多名立委共同召开记者会,宣示将协助落实动保立法精神。
: 立法院于4月11日三读通过“动物保护法修正案”,除加重虐杀动物之处罚至2年以下有期
: 徒刑、最高新台币200万元罚金外,更新增禁止食用、贩售犬、猫肉及其副产品,违者可
: 处新台币5万元到25万元罚锾之条文,使我国成为亚洲首个该立法之国家,领先中、韩等
: 国。
: 世界爱犬联盟及今日宣誓成军的“动物守护者”,今邀请提案修法的国民党立委王育敏,
这法令有瑕疵吧?
我很喜欢猫狗 但也不应该这样立法,这条法令变成亚洲第一 也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吧..
这法条 应该要改成,不得食用 杀害 他人养的猫狗
主人 也要确保宠物有芯片 项圈 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