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八卦版的推文是否能多点同理心?

楼主: crossroads22 (十字路口)   2017-04-28 16:56:16
回复R大,因为你说你没有读过一书,我帮你摘录重点。
“李国华发现世界有的是漂亮的女生拥戴着他,
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
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罪恶感是古老而血统纯正的牧羊犬,
一个个小女生是在学会走稳之前就被逼着跑起来的犊羊。......”
“最终让李国华决心走这一步的是房思琪的自尊心。
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
自尊心往往是一根伤人伤己的针,但是在这里,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
“刚刚在饭桌上,思琪用面包涂奶油的口气对妈妈说:
“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
妈妈诧异地看着她,回答:
“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谓教育不就是这样吗?”
思琪一时间明白了,在这个故事中父母将永远缺席,他们旷课了,却自以为是还没开学。”
以上段落出自《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什么叫做诱奸?
先不用谈到未成年,假设我今天是一个成年女子,
我喜欢某名男性,但假设这位男性设局在我无行为能力的状态下发生性行为,
这样的状态合理吗?
我是不是会被指称,反正妳也喜欢他,你们情投意合赚到了?
就算一名女性喜欢一位男性,也不等于男性对女性的所作所为包括性行为都是理所当然的。
再来回到师生恋。
根据书中描写,李国华是名师,也是邻居长辈之中非常值得信任的邻居师长,
家长才会放心,把自己的女儿交付给李国华家教。
那么李国华利用的是什么?
利用自己补教名师的光环,利用自己跟女学生家长的友好关系,
进一步地慢慢靠近女学生,设计让他诱拐女学生发生长期的性行为。
且他是长期而有计划性地设计一个又一个女学生进入他的狩猎圈。
女学生欣赏文才洋溢的男老师,但他同时又对老师对他的所作所为感到“困惑”。
她爱老师,但他不明白老师以“做爱”当做爱的表示。
她问妈妈为什么没有性教育,妈妈说不需要性教育。
她只能从诱奸她的老师身上,说服自己,喔,因为老师爱我,所以我必须跟他做爱。
房思琪最后疯了,
这是长期忍受心理与生理、行为认知不协调产生的崩坏。
在疯掉以前,她必须对自己催眠著“我跟老师互相相爱,我们做这样的事情是合理的。”
以“我跟老师在一起”,掩盖老师“强暴”我这件事。
很多人想要很理性地、逻辑地推断,诱奸不是强暴、在一起不等于性侵。
但请不要忽视女学生的心理精神状态。
每个人的感情经验与性经验都不相同,
在女学生对于性与爱仍然懵懂的年纪,一个充满社会威望的老师进入了他的人生。
老师作为一个教育者、威望者,利用女学生的仰慕进行诱奸。
当然我们每一个人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更甚至真人真事搬进法院也未必会获得裁决。
那么我觉得问题的根源不只是探问诱奸到底等不等于性侵?
而是这位老师的“手段”
大人拿一支棒棒糖对小女孩说,妳跟我做爱,我就给你棒棒糖。
小女孩为了得到棒棒糖跟大人做爱,
这是诱奸还是性侵?
你会说小女孩也合意性交,不触犯法律,不等于强暴吗?
一位教授跟女学生说,你跟我上床,我就给你高分通过。
这是诱奸还是性侵?
假设一对男女互相相爱,男方以情感勒索对女方说,
妳跟我做爱,我才相信妳爱我,不然就分手。
这是诱奸还是性侵?
在性与爱情中,本来就充斥着各种“权力不对等”的关系。
面对性的话题,男女更长久被赚赔逻辑给把持,女性在性议题上被认为是吃亏的。
生理女性身上更背负者更多性污名与受害者检讨。
一名女作家之死,社会不检视加害者的“手段”,而检讨受害者的状态与说词。
难怪这个世界留不住受伤的灵魂。
※ 引述《raincrain (微阑)》之铭言:
: 虽然平时八卦推文很多仇女水准
: 但这件事我觉得实在不能怪推文没有同理心
: 今天这件事让人这么有疑虑
: 在于所谓"诱奸"中自由心证的成分太大
: 我没读过房思琪一书,但从简介可以看到
: 女学生本来认为自己是爱老师的
: 后来发现老师一个换一个,自己并不是唯一,才认为自己是被诱奸
: (书中女学生是13岁,毫无疑问是犯罪,但现实中女学生应已16岁,所以才有讨论空间)
: 我想反过来问:怎样才不算诱奸?
: 是不是只要这段关系一直持续,老师也没有找其他女学生
: 女学生就不会认为这是诱奸,而是两情相悦?
: 原PO举的例子如果可以很明确定义为性侵
: 那是因为被害人认为自己当下不愿意,而且也有证据能证明
: 反过来说,被害人当下没有不愿意也没有任何能表现不愿意的言词动作
: 要如何认定他是被性侵?
: 总不能因为当事人自认为是被害者,大家就非得要同意吧?
: 合理的怀疑也不需要就被批判成没有同理心吧
: 我自己是女性,很惋惜女作家的早逝
: 但我也认为整件事有合理怀疑的空间
: 的确要说出被性侵这件事不容易
: 但我觉得一味探讨有多不容易并没有什么建设性
: 一个人被性侵然后什么都不说不做
: 请问他人或社会体制要如何帮助他??
: 有一句话从来都对得很残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 很多事情是要自己去争取的
: 性侵犯很可恶,但是假设被侵犯的人只是躲在角落
: 难道哪天他就会被雷劈死吗?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4-28 16:57:00
老哏y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7-04-28 16:58:00
阿弥陀佛
作者: GSHARP (Mr.Q)   2017-04-28 16:58:00
#知道了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后谁还记得谁)   2017-04-28 16:58:00
推 你有抓到重点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7-04-28 16:59:00
不要自导自演推论 谢谢
作者: voyhanxu   2017-04-28 17:00:00
那吃鱼喝茶也算是诱奸,难怪政府要抓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4-28 17:00:00
大家来骂李国华 古美门快出来帮忙吉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7-04-28 17:00:00
我还没看过书,不要剧透谢谢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4-28 17:00:00
你那个右肩的举例根本就错了 不懂的东西要藏拙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04-28 17:00:00
写的不错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4-28 17:01:00
你那个例子叫趁机性交
作者: youareabitch (超健全空间)   2017-04-28 17:01:00
重点还是什么时候开始觉得不愿意啦当下很开勋 事后吉人又不是没见过
作者: hhtj ( 阿 辉 )   2017-04-28 17:02:00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4-28 17:03:00
鲁夫会打飞他 月光仙子代替月亮惩罚 最后由两津勘吉逮捕小镇村又恢复了和平的一天
作者: chith (74)   2017-04-28 17:09:00
我怀疑这边一堆说16岁合法就都没问题的人都是装睡
作者: ritanini (就是那个光)   2017-04-28 17:11:00
推你这篇 看了很难过
作者: Tipsarevic (雨眠)   2017-04-28 17:38:00
16岁的少女可能很单纯以为交往就只是交往,没有性
作者: DM1984 (DM)   2017-04-28 17:44:00
帮QQ 呜呜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4-28 17:49:00
6岁的少女才会以为交往就是交往 现在民国106年了大哥
作者: vvrr (vvrr)   2017-04-28 17:52:00
无行为能力下发生关系 = 诱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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