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Sky700 (BS)》之铭言:
: : 没有巿场. 没有销量. 你出版社会帮着出书?
: 不用把赚钱这件事想得太肮脏,如果你看过林小姐的脸书,
: 你就会知道当初要出版这本书不是那么容易的。
: 就算是希望能够多卖一点,也没有什么错,更何况人家父母亲也希望大家买书。
赚钱不肮脏. 但用不正当的方式很肮脏.
用消费生命的方式来求得利益更肮脏.
死去的人已经死了. 鞭她没有意义.
死掉的人一切就已经什么的没有了. 重点是活着留下来的人.
我很想问家属. 你们有没有在她活着的时候多关心她一点.
虽然她自己的生命是她自己结束的. 事实上和任何人没有关系.
出这本书的初心是什么的重要. 如果是为了阻止以后的悲剧.
更应该活着战斗下去.
子非鱼. 吾非鱼. 焉知鱼之乐. 鱼之悲.
: : 新闻一堆长得不错的女生. 老板看上了就带到OO去OOXX了,那这样
: : 的女生, 有没有人来关心??
: 别种家境的女生需要大家关心,这是另外一回事。
别种家境的女生需要大家关心. 怎么会是另外一回事.
利用权势的性侵犯. 利用权势的性诱奸. 怎么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是一回事.
: : 如果不能在这个个案中学到教训. 下一个受害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出现.
: : 然后. 悲剧的经验. 依然被拿出来当成商品和被消费的悲剧.
: 希望你可以理解,林小姐写的书就是在试图阻止悲剧再次发生。
她死了. 一切都只是过眼云烟.
她如果活着战斗. 我会和她站在一起.
: 你所诉求的其他方面的改进方式,最初步的基本条件
: 需要社会大众对这方面问题的理解。
: 大多数人要先注意到有这个问题,并且进而去理解当事人的无助,
: 才能够凝聚社会共识去试图解决问题。
: 现在很遗憾的,因为林小姐过世的关系,让一些原本没注意过的人开始注意到,
: 但更进一步的,如果注意到的人没有去读书,没有试图理解受害者当事人的痛苦,
: 大多数没有亲身受害体验的人,很难去理解相关问题的严重性,
: 那就更不用去提你文章中的该如何防范之类的问题。
: 如果真的不希望有人消费死者,那更是要去找这本书来读。
: 林小姐受访的影片中提到,她不是在写一个女孩子被诱奸的故事,
: 她写的是一个女孩子爱上诱奸她的人 的故事。
: 请注意,她并不是说 一个女孩子爱上一个人然后那个人诱奸了那个女孩子
: 这个顺序很重要,要搞清楚。
: 我认为的她著作想要表达的是社会大众无法理解的问题,
: 她的文笔很纤细,表达能力很强,我认为即使是非常迟钝的人,
: 看了也多少能够感受到当事人的无助,我感觉她想要透过她的文字能力,
: 让读者体会到当事人的痛苦,这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办得到的事。
: 除了文笔表达能力的问题以外,大多数受害者由于状况不佳,
: 有能量能够完成一项工作或一部作品的人,非常少。
: 更何况 假如真是她本身亲身经验,这代表她是一边撕开自己伤口一边写出来。
: 要在这么多不利的条件之下写出这本著作,而且要写得让读者感受到当事人的痛苦,
: 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 但起码以目前看到的大多数书评来说,我认为她做到了。
: 不论如何,大众必须要先去理解,才有办法解决问题。
: 买书不只是对愿意出版这本书的出版社的鼓励,对她的家人也是一种安慰。
: 对于其他曾经遭遇过类似暴行的人来说,更是一种间接的帮助。
先买书. 还是先消费. 讲到底还是巿场机制. 经济问题.
先从巿场机制和经济消费模式来引起社会重视社会问题. 我认为问题很大.
诱奸未成年是犯罪. 肯定没问题.
那从未成年到已成年中间的. 所可能的问题这就应该另外从制度和教育来解决.
那诱奸已成年人. 那是社会问题还是犯罪问题??
你所谓的暴行. 那应该是性侵害. 和所谓的诱奸应该差别很大.
在犯罪中的量刑也差很远.
如果以现在曝光的新闻来说. 不是 "强迫" 与 "性侵害" 的话.
和所谓的暴行是差很远的.
我绝对承认死者的遭遇. 也绝对同情. 更认为这位老师应该下十八层地狱.
甚至我们不可能去揣度死者心中所受到的伤害. 与她所受的痛苦.
但. 退一万步来说. "诱" 和 "强" 是差很多的.
死者结束生命的确是她用她自己的手造成的. 就法律来说.
不可能替死者从加害者手中讨到公道.
但这样的悲剧会不会因为死者的书而被阻止. 我个人感到怀疑.
让大众去理解. 更是难以达到甚至是不能的事.
我不想批评该书的作者初心是什么. 因为逝者已矣.
举个反例. 在林X玄爆出婚外情. 九X刀爆出劈腿情前.
他们的书也让大家认为很感动.
群众是无知的. 很容易在媒体与商业的操作下跟着风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