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魏被判的2年是违反
1. 商品虚伪标记 (橄榄油有混油标示不实)
2. 诈欺取财 (因为标示不实,又有故意的成份)
"智慧财产法院"的业务
但黑心食品的部份是无罪!
也就是说,如果今天橄榄油的成份写着是调和油的话
那么魏就是无罪了....
不是因为黑心而判有罪
※ 引述《dscs (dscs)》之铭言:
: 快讯/味全油品案 二审判魏应充2年
: NOWNEWS
: https://goo.gl/chZVSo
: 味全油品案,一审判处味全前董事长魏应充有期徒刑4年;同案被告、顶新前总经理常梅峰3年10个月徒刑,味全公司判罚金新台币1550万元,案经上诉到智慧财产法院,今(27)日下午,二审宣判魏应充2年,魏将入监服刑,全案定谳。
: 本案源于,2013年检警查获“大统长基公司”产售的纯橄榄油,疑似搀混其他油脂,并添加铜叶绿素,且供货给顶新制油等下游厂商。由于顶新制油是味全的代工厂,因此味全公司被控为降低成本,委托代工的顶新制油向大统长基公司买进掺铜叶绿素的油品,加入味全油品对外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