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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情最“高”境界 海拔2150公尺的帐篷里
(更新:案情)
1名何姓瑜伽老师与1名已婚的高山向导合伙开公司,却日久生情,被控跑到屏东县泰武乡
北大武山登山步道、海拔高度2150公尺的桧谷山庄扎营偷情,何女事后还用脸书传讯息“
我从不知道做爱可以这么HIGH”,向导妻子发现后怒告妨害家庭,何女否认是小三,辩称
是2人合伙事业生变衍生民事纠纷才遭诬陷,还称脸书私讯,是向导趁借用他的帐号时自
问自答。
法官虽认为,何女辩解脸书留言是向导自问自答的说法,不合理,但因全案无捉奸在床等
直接证据,判何女无罪定谳。
虽然这起高海拔偷情官司,最后判决无罪,但已破偷情纠纷最高地点的记录,之前的记录
的保持者,是在云林从事农产批发的陈姓男子,10年前他瞒着妻子与大他7岁的小三攀登
1700多公 尺的北插天山,当时山头下著雪,2人躲在帐篷里衣衫不整的睡在同一个睡袋,
2人原以为海拔这么高又下著雪,应该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陈妻技高一筹,早就派了征
信社人员乔装登山队一路跟踪,并在高山上当场捉奸在帐篷里,还被媒体披露,成为读者
茶余饭后的话题。
而本案的向导妻子指控,2011年11月18日,丈夫与何女一起前往屏东县北大武山爬山,没
想到当2人在北大武山登山步道、海拔高度2150公尺的桧谷山庄扎营过夜时,竟就在帐蓬
里嘿咻,2013年11月间,2人又一同前往攀登合欢北峰,在上山前、下山后,又在新北市
新店区的汽车旅馆发生2次性关系,她控告2人妨害家庭,但原谅丈夫后已撤告,仅控告小
三。
向导则作证指出,2011年11月18日当天,他与何女相约攀登北大武山2天,第一站走到桧
谷山庄,他们夜宿小帐蓬,并在帐篷内嘿咻。2013年11月10日,2人又相约攀登合欢北峰
,并在上山前、下山后,在新店区的汽车旅馆发生2次性关系。
向导还指出何女秘密部位特征,并出示2人在脸书的私讯为证,何女在私讯提到“跟自己
爱的人做爱自在多了”、“我从不知道做爱可以那么High”、“跟你在一起之后,才知道
人家口中的高潮是什么”、“但性,我还真是开放的晚”等等。
何女虽承认2人有共同攀登大武山、合欢北峰,但否认2人有发生性关系,并指向导因与她
有投资纠纷,证词偏颇,至于脸书私讯,则辩称是帐号借给向导,被向导拿来自问自答。
法院认为,虽然何女辩称脸书密码外借被向导拿去自问自答,但讯息一问一答均有脉胳,
显然并非自问自答,但因这些讯息没有具体提到时间、地点,与起诉的事实范围无法连结
,虽内容暧昧不明,但不能做为有罪证据,再加上全案只有向导证词,并没有捉奸在床的
直接证据,因此判何女无罪确定。(吕志明/台北报导)
===网友意见===
网友对于征信社竟跟监到海拔2150公尺,都赞这间征信社“屌”!也有人认为,男主体力
过人,女主角“高潮高到海拔2150公尺,不亏是最高境界”,还有网友笑称,“下次爬山
要多注意其他的山友”。
我觉得一开始不要先爬太高的山
慢慢练习
2000 3000 4000这样
会对身体比较好
也比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