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
不配合罢工 工会可除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2425594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去年罢工后与资方取得协议,但事后工会将罢工时22名执勤会员,包
括十名为总统出访专机服务的组员除名,其中一名组员提告,桃园地方法院以罢工权行使之
艰难,会员未参加罢工等理由,判职业工会胜诉。
这项判决在工会史上极为罕见,也属法院判决工会可对未参与罢工会员除名首例,全产总顾
问谢创智形容这是“法院少见极具有劳动意识的法官”。
据了解,该名组员决定上诉。
另一案则是华航在去年员工罢工后将空服员职业工会争取的权益,给予企业工会相同待遇,
而且比职业工会早一天实施,职业工会认为违反禁搭便车条款,劳动部裁决结果认定华航资
方构成不当劳动行为,将处将处3万到30万元。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去年6月24日发动罢工,当日尚有22位会员执勤。事后工会将22名空
服员除名,引发社会议论,其中一位被除名的总统专机组员向桃园地方法院提请“确认会员
资格”的诉讼,日前桃园地方法院判决“会员资格不存在”。
工会表示,法官在判决书阐述“团结权”对工会重要性,并花许多篇幅描述为什么在罢工期
间执勤的人,会破坏工会的行动,而罢工又是多么困难的事情。法官并强调“是罢工权行使
言之简易,行之艰难,若非被告工会其余成员于过程中一路坚持,焉能享有后续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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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申请裁决案情形 |
| 事由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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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航违反禁搭便车条款 | 公会胜诉 |
| 要求资方提供非会员站外津贴 | 不成立 |
| 罢工签署协议属于团体协约 | 驳回 |
| 华航不给会务假 | 裁决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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