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 兄性侵未成年妹 记不清时间兄获判无罪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425005216-260402
未成年少女小雯(化名)称从17岁起,哥哥就趁两人在家独处时,对她性侵害,并恫吓“
如果你不给我的话,我见妳一次打一次”,小雯曾向母亲哭诉,但母亲袒护哥哥,阻止小
雯报警。新北地院认为小雯对于性侵的时间、次数、过程说词不一,判处小雯兄无罪。可
上诉。
小雯指出哥哥从2011年开始就趁她洗澡或睡觉时对她性侵,虽然有喊救命,但家中除了行
动不便无法言语的二伯父外,没人在家,只能闭着眼睛忍耐。事后曾向母亲、三姊及男友
哭诉,想要报警将哥哥绳之以法,但遭到母亲阻挠。
新北地院认为小雯没有在案发后就立即告知男友或报警处理,直到8天后才告知身旁友人
、割腕自残,有违常理,且对于性侵次数说法不一致,加上证人供词不足以确认性侵的真
实性,小雯兄获判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