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星期著作权是个很热门的话题
记者在媒体公司保护下常抄BBS 还常常不附名字(这可比某O先生更恶心了)
别忘了记者比古阿莫还多一个新闻自由保护伞,这个保护伞的保护力又更大了
能跟新闻自由保护伞的类比的差不多只有像立委言论免责权之类...
但是新闻自由保护伞并非万能:
还是有被告成的例子
不知本版如果想联合起来集体诉讼,蒐集一些比较站得住脚的证据(超越保护伞合理范围的)
(应该有吧,不然为何心虚到不附名字呢)
再找些很强的律师团来告(想找法服?)
可行性如何呢? 出庭就给有经验又很闲又不嫌麻烦的那几个当代表好了 像某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