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铭言:
: 谷阿莫被吉事件吵得沸沸扬扬
: 但说真的在判决真的出来之前都只能算是各说各有理而已
: 最后裁决还是在法官手上
: 谷阿莫和片商之战
: 大家觉得谁能笑到最后?
合理使用 在台湾的著作权法 是存在的
fair use
你印大学原文书 一本只印其中一章 只要不拿来卖 从事营利行为 并不会构成侵权
影片也是 长达一小时以上 只剪约10分钟 虽然各段都有剪 东凑西凑的
上传youtube 顺便在影片内容上批评剧情
其实不太会构成侵权
这是民事纠纷 就让双方委任的律师 去厘清
反正告输 他也只是赔钱
加上他也没有拿来卖这剪辑过后的影片 即使真的侵权 也赔不多
片商应该告不赢 这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但他还是要小心他的电脑硬盘 听说被警方进入家中搜查
他电脑里面的 就不要有原始的盗版完整影片 虽然没有故意散布
但这应该是他用p2p软件下载的 也算是散布
他如果被抓到有完整原始影片 却交代不出来源的话
这边的侵权就会成立
但是就算赔 也判赔不多
这边的侵权机会 会比 他传到youtube剪辑过后的短片 侵权机会大一点
就看他对自己电脑硬盘灭证的速度够不够快
重复format格式化 把硬盘塞满其他资料 再格式化 再塞满资料 loop个几次
硬盘里被删的影片 应该就无法还原回来
不然一般的电脑文件删除 只删掉个档头 让电脑读不到 用还原软件 还是很容易还原
这是个人资安习惯问题
就看他平时作不作得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