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总统任命最高院法官 基层批:控制司法

楼主: valender (非理性繁荣)   2017-04-25 18:44:37
※ 引述《ERT312 (312)》之铭言:
: ※ 引述《valender (非理性繁荣)》之铭言:
: : 这个实在非常扯
: : 这是在中南美洲搞政争才会看到的吧
: : 我支持政治任命,让最高法院可反映时代民情,遏止恐龙法官
: : 但是请改成任期制不得连任并且要经立法院同意,这才是合理的做法
: 美国的最高法院法官就就是总统任命的
: (但要经过参议院同意)
: 而且还是终身职的
: 这是进场机制
: 退场机制是:
: 经众议院弹劾参议院定罪可撤销职务
: 美国人口3亿两千多万
: 最高法院法官8人(还是9人)
: 今年二月多川普刚任命一个年轻的保守派
: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962008
: 台湾人口两千多万
: 100年止有高达85为最高院的法官
: 拥有举世最高比例的终审法院法官员额
: http://www.corrections-cca.org.tw/index.php?do=anecdotal_info&id=5548
你贴这干嘛
没人反对砍名额呀?
这逻辑就是你看台湾最高法院太多人所以要改革囉
谁敢反对?
但别人反对的是终生制+不用国会同意呀....
至于前面问题,都不用看别人文就直接回的哦
终生制要跟美国比
1.当时刚打建国战争,百废待举,政治人物比较像是真正的政治人物而非政客,跟现在台
湾蓝绿脑充斥有很大时空背景不同。
2.美国本来就要参院同意,台湾是连一关都不用,直接给总统钦点
而且美国众议院有弹劾权
3.这套制度是因为任命的是华盛顿,当时朝野高度共识,选举团是“无异议”推举华盛顿
,加上当时两大党还未成型,华盛顿是“无党籍”,所以虽然华盛顿握有提名9任大法官
的权力,但是共识性与独立性都极高,所以并无太大争议,现在你跟我说蔡英文是朝野高
度共识且不具党派色彩可以跟华盛顿一样提名任期到死的最高法院法官?
4. 美国虽有两党斗争,但华盛顿之后单一政党很难有机会一次任命多数最高法院法官,
相反的,今天蔡英文是可以任命所有最高法院法官。
5. 其实美国终生职有其背景,基于1,3背景的不同,放在现在对立这么严重的台湾我本来
就认为不适合,不是什么制度都要学美国。
美国算是有时代背景的特例,你觉得华盛顿选一群人做到死跟蔡英文选一群人做到死
可以类比吗?
而且美国要参院同意台湾都不用
况且美国外其他国家终生职少见 算是在华盛顿这种高度共识性的人才有可能
至于其他国家,比如韩国,是有任期的,而且需要国会同意
然后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最高法院的功能
最具影响力的司法机构不是大法官会议而是最高院
许多国家的最高法院是可以进行违宪审查,而台湾是分开
所以其实别国最高司法权力=台湾最高法院+大法官会议
但其中,最高法院的影响力>>>大法官会议
如果我今天是独裁者硬要选一个,我一定把手放在最高法院而非大法官会议中
因为要知道最高法院的职责你以为是审判个案而已吗?
我们要知道,多数法条其实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所以可以知道法律诠释者的权力有多大
举例而言:丢垃圾罚五百,请问什么叫乱?什么叫丢?什么叫垃圾? 这都是最高法院可以解
读的
最高法院其实手上就有这样的权力
现在大法官工作多半解释法律的合宪性,主要还是要依据宪法法理,不能说全然政治操作
但最高法院可以“透过作成大量判例和决议统治整个司法体系法律见解”,这些可是很有
可能依据社会需求,不像是解释合宪与否要论述一堆,有时候就是这群人觉得这样比较好
投票表决而已,这样的政治性因此也成了最高法院用政治任命的正当性。
而要知道下级审又必须依照决议与判例做成判决,否则等著被最高院驳回又要加班考绩也
要吃丙,也就是说,控制最高法院其实就是控制了从地方法院开始解读法律的权利。
举乡民最熟悉的例子,今天立法者你可以制定刑法,但对于解读法律,比如贪污罪到底采
法定职权说或实质影响力,却是最高法院权力
所以其实他本身有点分食立法权的味道在,因为只要立法者说不够具体清楚他都可以解读
好所以问题来了,今天本来立法者制定法律行政权权遵守,但是行政权执行时可能有曲解
法律的时候,中立的司法可以跳出来当仲裁,看看行政权有没有过于脑补,曲解立法者原
意,这就是权力分立的精神
但是现在最高法院都说是“政治任命”了,那还有中立的可能吗?
请问以后法院比较会探询立法者原意还是探询总统原意?
所以你说立法院最高民意机关? 不见得哦,再终生制+不经立法院同意下,我就算只得35%
赢得总统,管你未来几十个政党无数时间协商出的法律民意基础有多高,我行政权可以“
自行解读法律在加以适用呀”
那你说之后有人会不服说行政机关曲解法律,没关系呀反正
裁判,球证,旁证都是我的人,你怎么跟我斗
请问这样权力互相监督制衡的机制在哪?
结果35%民意居然可以透过司法干预立法院100%民意协商出来的法律
总之法律三大块
制定 施行 解读
互相监督制衡
但今天就是有人要打破这个平衡这还不够严重吗?
作者: kiesoIFRS (满天都是陈予新)   2017-04-25 18:46:00
蔡大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蔡大大 台湾人民共和国
作者: Vladivostok (海参崴)   2017-04-25 18:47:00
不严重啊,你色盲吗?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7-04-25 18:49:00
妳9.2噢
作者: wasiku   2017-04-25 18:49:00
作者: hpw841031 (我从没听过安丽)   2017-04-25 18:53:00
讲的不错给推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7-04-25 18:53:00
那马英九违法任命大法官时你在做啥?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17-04-25 18:56:00
推 简单一句 以后最高法院是总统开的 总统府附设法院
作者: kiesoIFRS (满天都是陈予新)   2017-04-25 18:57:00
马英九违法任命大法官? 赶快抓去关阿我是嘘7楼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17-04-25 18:58:00
阿扁马囧都没做这么不要脸的事情 英皇做到了
作者: ERT312 (312)   2017-04-25 18:58:00
现在的制度有平衡?
作者: henryliao (henry)   2017-04-25 18:58:00
9.2反对的 台湾人必定支持
作者: ERT312 (312)   2017-04-25 19:00:00
现在的风声只说总统提名 完全没提到立法院要不要行使同意
作者: emilio0209 (小艾)   2017-04-25 19:00:00
你要被打成9.2囉
作者: shauhon (万万叶)   2017-04-25 19:01:00
果然是青出于蓝更胜于蓝,Dpp比烂的方面速度比let 更快达
作者: ERT312 (312)   2017-04-25 19:01:00
线消息?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4-25 19:01:00
是不是有人根本搞不清楚现在最高院要怎么升上去阿= =?就算立法院有同意权又怎样= =根本是两回事喔最高院裁成这样 上诉整个要大修 干脆连大法官都拔掉好了司改国是会议找一堆外行人来 提一堆不可能的白痴决议根本是一场笑话
作者: lovetits (酸蛇)   2017-04-25 19:03:00
在野时检察官都敢关说了 执政了收编法官正常啊
作者: ToToRoTW (番薯龙猫OwO)   2017-04-25 19:09:00
恩,原来是美国法专家,我竟然不知道要众议院同意呢
作者: lovetits (酸蛇)   2017-04-25 19:23:00
不过有无国会同意本职没差啦 你看现在司改会组成 多青你还冀望往后遴选委员会喔 任命大法官算啥 根本没绝对多数 往后行政诉讼跟贪污刑案都可直接伸手进入个案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7-04-25 19:43:00
dpp吃相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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