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司法改革国是会议

楼主: tim1234 (山姆羅)   2017-04-25 14:55:14
※ 引述《valender (非理性繁荣)》之铭言:
: ※ 引述《wasiku ()》之铭言:
: : 司法国是会议昨天决议,最高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官 改为 14/7 人
: : 原本 74/20 人
: : 改由 司法院长提名→ 遴选委员会→ 总统提名
: : 终身职
: : 变更为这样的制度用意???
: : 会影响 行政 司法 分立吗?
: 这个实在太扯了吧
: 这是在学中南美洲搞政争吧?
: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这个后果有多严重让我说一下
: 首先,先看个解释
: 释字499号
: “惟宪法中具有本质之重要性而为规范秩序存立之基础者,如听任修改条文予以变更,则
: 宪法整体规范秩序将形同破毁,该修改之条文即失其应有之正当性”。宪法条文中,诸如
: :第一条所树立之民主共和国原则、第二条国民主权原则、第二章保障人民权利、“以及
: 有关权力分立与制衡之原则”,具有本质之重要性,亦为宪法整体基本原则之所在。
: 想像一下,今天如果突然总统说,阿什么都民主太没效率,修宪改成总统说得算好不好!
: 你可能觉得很扯,但之前在德国有个躁郁症患者就觉得宪法有主权在民怎么办?简单呀就
: 修宪就好,结果怎样大家都知道
: 所以释字499就在讲的就是,有些原则甚至不是修宪可以动的了得,不然哪天出了个狂人
: 真的跟你搞修宪怎么办?
: 所以如果你觉得违反主权在民很扯
: 那权力分立就是跟主权在民同等level,没有任何人可以动的神祖牌原则
: 然后这种level的原则,居然民进党修个法就想架空
: 看一下目前表决版本是
: “..........并采“政治任命”,由司法院长提出应任名额3倍人选,交由司法院组成的
: 遴选委员会选出2倍人选,最后陈请总统任命,“不须经立法院同意”。”
这是扩权无误
蔡英蒂请来的司改会走狗:如果能在多个立法院任命就更有民意正当性了
我很想请问一下...司法怎么判是看民意吗?
立法是看民意没错,但司法是看民意吗??
是怎样的脑残可以说出这种话??
何况就算经立法院同意也不叫三权分立,顶多是两权相当制衡
如果朝小野大,我看也不用任命了,整天乱个不停
如果朝大野小,也没什么制不制衡的,反正都自己人
如果真要说的话,立法院可以针对司法、法官等组织做组织法
以及不适任的太除法
搞一个任命很怪,我同不同意需要和你解释理由吗?
而且今天不是说台湾总统的权力很小,所以需要扩权
实际上台湾总统的权力真的是 ar..非常不可思议
司改走狗举的德法例子就好笑了
人家它们的总统只相当于我们的行政院长
可以制衡他的方式可多了,台湾的总统选上是几乎100%不会下台的
拿这个出来当例子是完全把台湾人民当作87一样看待
反正让我们继续看下去
作者: tn85461s (hsuyoyoyoyo)   2017-04-25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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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m1497 (小N)   2017-04-25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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