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ted (太郎)》之铭言:
: : “不会有人看了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就真的以为看完原作了吧?”
: : 谷粉一堆都是哦
: 谷阿莫:“不会有人看了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就真的以为看完原作了吧?”
: 金牌特务
: http://i.imgur.com/5jRTTLL.jpg
我看完以后特地进电影院再看一次放人头烟火
: 歌喉赞1
: http://i.imgur.com/IyXevmM.jpg
歌喉赞1....
你知道歌喉赞1是2012年上映的吗
: 模仿游戏
: http://i.imgur.com/KmwhKEg.jpg
: 你的名字
: http://i.imgur.com/7YMZMW4.jpg
他推出的时候早就已经上映多久了..
: 分裂
: http://i.imgur.com/x41K9vZ.jpg
还好当初没看.不就跟他做不做无关了吗?
: 海洋奇缘
: http://i.imgur.com/UtxU6zV.jpg
: 同场加映:
:
: 谷阿莫5分钟看《丹麦女孩》 反遭网友砲轰
: http://www.nownews.com/n/2016/02/26/2008633
丹麦女孩这议题..我觉得他讲述剧情过于详细了
而且用过于轻挑的口吻讲述严肃的议题
其实这问题再度凸显了台湾现在社会的问题
未审先判
你宣判前有先吻过婶婶吗?
搞的好像谷已经被定谳判刑一样
明明就是还在调查侦讯阶段的东西
搞得像是他已经有罪 罪该万死一样...
实际上不过就是电影代理公司的手法罢了
电影公司若真的觉得被侵害
直接提告民事侵权求偿就好了
不管最后宣判结果如何
谷阿莫在现在这个阶段就已经被一堆人判有罪了
还有一堆名人跳出来砲轰他搞错重点...
我想这些名人法学专家才真正搞错重点了...
谷阿莫的法律代表早就展开手段要谷阿莫拍片强调
法官说了才算
不是这些什么电影公司名人名嘴说的算
目的就是把民粹的风向导回法律的攻防
否则所谓的网红就算之后胜诉,在这一波的侵扰下
剩余价值也会归零
至于判决结果..
我想他有罪就有罪...
没罪呢??应该也会有一票人说司法已死 台湾不注重著作权一类的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