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icmeng (.-.. --- ...- .)
2017-04-25 03:56:15刚刚 看到有一个人说
“当你符合评论、研究、解说、教学或新闻报导”的情况下,你可以在未先经著作权人的
授权同意情况下,就优先使用你在网络上找到的,已公开,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下载的
“他人著作权之内容”
那这样 是不是在台湾根本没有CC创用的观念与法条
任何人的创作 在台湾都可以当作“合理使用”
有些影片开头打CC都打心酸的 因为在台湾所有影片都是可公众授权的
http://mirrors.creativecommons.org/presskit/buttons/88x31/png/by-nc-nd.png
有没有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