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谷阿莫挨告!重制非法影片 浓缩电影侵权

楼主: doggy1985 (火锅人)   2017-04-24 19:38:27
※ 引述《Rimi5566 (布口以欺付里美)》之铭言:
: ※ 引述《doraBBO (天才小钓手)》之铭言:
: : 借题一问
: : 那以后影评都不能发心得文了吗?
: : 尤其谷阿莫是个专业的影评,帮忙过滤掉一堆大烂片
: : 4不4片商怕自己烂片骗不到人才这么大动作?
: 没错啊
: 本来就是合理使用
: 谷阿莫是有在影片加入广告是喔
: 反观 那些澳门线上最大家赌场赶快告一告好吗
: 挡住我的视线很碍眼耶
不管有没有获利行为
在台湾的著作权法
重制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只有记者发新闻和教师编辑教材才能合法使用
所以
我被记者抄了几次文都不能韩扣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7-04-24 19:39:00
应该要扩大合理使用范围!!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04-24 19:39:00
可以修法吗? 看怎么规范?
作者: dklash (刘翰肥宅‧油腻boy)   2017-04-24 19:39:00
你可以在文中说不给记者抄
作者: YLTYY (winter)   2017-04-24 19:40:00
长知识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7-04-24 19:40:00
当初为了美帝的301法案,台湾的著作权法很畸型
作者: Qinsect (Q虫)   2017-04-24 19:40:00
记得那是书可以印1/3自用 报告用 教材用 可当作合理使用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2017-04-24 19:42:00
只要合理使用即可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4-24 19:42:00
一本书要拆成三本印的意思
作者: taso5566 (几度风雨)   2017-04-24 19:43:00
就像影印教材,学生可能因此不去购买该书籍但学生原本就不会花钱去买这本书籍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4-24 19:46:00
记者报导得注明来源出处 这是写报导的基本原则...没注明出出处的都是烂记者书都还给老师了
作者: q0000hcc (仙草侠)   2017-04-24 19:47:00
楼上 这种东西大概都留在学校了 脑袋正常的在业界大概也会被搞成智障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7-04-24 19:47:00
喔,原来没注明也只是对不起老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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