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比2 司改决议最高法院法官采政治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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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14:20联合报 记者苏位荣╱即时报导
全国司改会议第二分组今天通过决议,在诉讼金字塔制度立法通过后,最迟五年内,最高法
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改采“政治任命”,由司法院长提名法官人选,交由遴选委员会筛
选,再交由总统从其中名单提名。讨论过程激烈,十八名委员中,召集人林子仪未表示意见
,二名委员反对,其他十五名委员赞成。
出席委员现任最高法院院郑玉山投票赞成,委员东吴大学政治系教授陈俊宏及资深媒体记者
王文玲皆投票反对。
目前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总共是九十八人,依据今天司改会议通过的决议,在诉
讼金字塔制度修法落实后五年之内,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分别缩减为最十四人和
七人,任用资格是先由司法院长就各审级符合资格的法官中挑出人选,经遴选委员会遴选应
任名额的二倍人选,再由总统从中提名应任法官;而遴选委员会由立法委员、社会公正人士
、法官、检察官组成。
林子仪表示,经总统提名的终审法官法官没有任期,为终身职,但七十岁退休优遇。委员讨
论后认为,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方式是专业、多元加上民主,不用“政治任命”名称。
目前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的产生方式,符合办案成续及书类送审通过的法官,须经
由法官、学者专家、律师或检察官代表组成的人审会审核通过,才能升任终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