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没闯红灯被投诉 消防员走人
新北市郭姓消防员三年前开救护车出勤,因患者情况不紧急,未沿路鸣笛、闯红灯,事后
被家属投诉不够尊重病患。当时他的林姓直属长官要求郭到医院向家属道歉,郭不从,数
月后被调动。郭在上个月递辞呈,表示已对消防体制心灰意冷。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当年经调查郭员出勤程序皆合规定并未惩处,但有与同仁讨论精进与
民众沟通技巧;救护资源有限,民众也不该滥叫救护车。林姓直属长官手机昨关机,未能
取得回应。
三年前中和一名九旬老妇跌倒受伤,几天后打“一一九”叫救护车。郭到场评估老妇头部
轻微肿胀,意识清楚,本当送往附近医院检查,但家属指定送到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
以便下班后方便照料。
郭回忆,因患者情况并不紧急,救护车沿途未鸣笛、闯红灯,仅开警示灯行进,事后却被
家属投诉。郭指出,紧急医疗救护法规定,救护车非因情况紧急,不得使用警鸣器及红色
闪光灯,须遵循交通规则。消防局督察室调查后未究责,但林姓直属长官疑似看对方家庭
状况不错,怕惹出争议,对他发飙“不要跟我提法条”。
据了解,林要求郭到医院向家属道歉,郭拒绝,当时的分队长有到医院向对方家属解释。
林事后提报惩处郭,因“长官挡了下来”,未批核,但郭数月后被从中和区国光分队调往
中和分队。
郭说,因不想迎合,又改变不了环境,“只能选择离开”。孩子刚出生,四月分先请育婴
假半年,等育婴假期满就辞职走人。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4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