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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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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聘雇员额重大变革 试院草案明订不得逾1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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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3 20:20
〔记者吴柏纬/台北报导〕政府进用约聘雇人员的制度将有重大变革。为增加行政机关用
人弹性并将用人规范制度化,铨叙部研拟《契约人员人事条例草案》,除依学经历将契约
人员分级,更明订各机关进用契约人员名额不得超过机关预算总员额10分之1。
铨叙部长周弘宪表示,《契约人员人事条例》立法工作讨论已久,对于政府单位的约聘雇
人员,不少委员认为规范并不明确且不够广泛,因此一直在讨论相关修法、立法的可行性
。
根据铨叙部所提的《契约人员人事条例草案》,各机关进用契约人员名额不得超过机关预
算总员额10分之1,不过“因应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变迁、国内重大灾害,或处理突发、特
殊或新兴的重大事务”,可专案核准进用人员不受10分之1限制。同时也明确规定,契约
人员不得担任或兼任主管职务,以免影响常务人员的升迁管道。
该草案也设有回避条款,避免单位首长为自己人开方便之门。此外,若曾触犯内乱、外患
、贪污等重大犯罪者,将不得进用;已届龄退休人员,也不得以契约人员再进用。不过,
为延揽国外优秀人才,草案也放宽在本国不易觅得的特殊专长或技能,且担任不涉及国家
机密的职务,可开放不是本国籍者出任。
该草案明定,依据不同学经历将契约人员分为聘用一等至聘用五等,例如最高的聘用一等
契约人员必须具备博士学历,且有相关工作经验3年,或硕士学位有相关工作经验7年,可
担任相当公务人员简任10职等职务。
《契约人员人事条例草案》已于日前交付考试院全院审查会审查,周弘宪表示完整的草案
内容将待全院审查会讨论后才能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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