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不闯红灯被投诉!消防员愤而请辞:热情耗尽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44911
2017-04-23 08:42
〔记者徐圣伦/新北报导〕31岁郭姓消防员任职在103年4月出勤新北市中和区1名9旬妇
跌倒救护案,妇人指定要到路较远的医院就医也罢,郭某因判断妇人伤势轻微,故未
刻意闯红灯抢时间,竟遭妇人家属投诉,而上司又要求郭员写信向当事人致歉,郭员
心觉受屈,今年3月便提出辞呈,他说“当不想迎合却又无法改变大环境,只能选择
离开!”
时任7大队长林永东回应,此事已过许久,细节已不记得,人事调动为正常轮调,与
该案无关,撰道歉信、前往医院应该也是分队长的意思,他并未下令。新北市消防局
则表示,确有本案发生,经调查郭员程序皆合规定,并没有惩处,但有与同仁讨论如
何精进与民众沟通技巧。
郭员说,当时他到场检伤,发现该妇人意识非常清晰,伤势为前几日跌倒留下并不
严重,仅头部小肿胀,依规定应送往卫福部立双和医院救治,但老妇坚持要到台北市
吴兴街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郭员也应了老妇要求,依规定回报后前往。
由于老妇伤势不紧急,郭员为用路人安全更为自己与患者安全,未鸣警笛仅开警示灯
遵守交通号志行驶,然此举却导致家属不悦。老妇家属向新北市消防局投诉,局本部
要求督察、救护2科着手调查,经查“紧急医疗救护法”郭员没有错故未追究,然
郭员所属第7大队大队长却在“局周报会议”大发雷霆。
时任7大队长林永东要求郭员到医院向家属道歉同时附上道歉信,还大呛郭员“不要跟
我提法条!”下通牒道歉或处分二择一,郭员不从的状况下,搞得连其所属国光分
队长也不爽,拿着分队同仁代笔的道歉信到医院代替郭员赔不是,而郭员虽未受
行政处分,但数月后他便“被”调往中和分队。
郭员觉得消防工作竟如此不堪、如此没保障,怎么做怎么错,加上考虑到刚出生的
孩子,郭员去意已决毅然辞掉头路。
备注:
1.一种把救护车当作出租车的概念?
2.这长官也真令人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