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68岁林姓男子离婚多年,爱慕同餐厅上班的30岁越南籍女同事阿铃(化名),
时常邀约出游,陈男得知阿铃有经济困难,借机表示:“我可以给妳钱,但妳要把身体给
我。”双方议定价钱后,19日晚间约在中和某旅馆进行性交易,没想到遇到警方临检,两
人坦承性交易,讯后被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
林男向警供称,两人认识多年,时常听到阿铃有经济困难,因此以3千元代价从事“无套
”性交易,没想到刚完事要去冲洗时,就遇到警方登门临检。
阿铃则说:“他喜欢我,我不喜欢他,他说可以帮我,但是要把身体交给他。”虽然同事
有段时间,但并不很熟悉,因为经济上有困难,林男说可用3千元帮助,但要无套性交,
为了生活只好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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