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ter5566 (得不足喜,失不足忧)》之铭言:
: 台湾少子化比日本还严重,
: 8800亿拿来盖社会住宅,
: 每户能住 两大一小、两大两小,
: 月租5000、6000,
: 水电自付,
: 保证能租10年有搞头吗?
: 让生小孩的父母不需要被外面房东、炒房客剥削,
: 把房租/房贷省下来生养小孩。
: 没生的夫妻就赶走不给租。
: 一样是公共工程建设,
: 为什么选后社会住宅声音就小很多了?
: 这样有机会挽救台湾少子化吗?
这篇文完全没搞清楚状况
1.台湾根本不缺房子
2.房价/租金比过高 租屋其实不贵又划算
既然租屋没什么困难 在那里吵什么要盖三小社会住宅??
盖社会住宅不用地腻? 盖下去是不是排挤到其他建设?
居住是种必须被保障的权利
但是"拥有"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