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匠很会读书吗?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7-04-21 01:39:47
才赢一场官司就那么高兴?
那你要不要看看其他场官司输得多悽惨啊?
胜诉率还不到30% 还想呛人?
真是自我感觉良好啊!
裁判字号: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00 年声判字第 27 号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100.06.07
裁判案由: 声请交付审判
裁判全文: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声判字第27号
声 请 人 吴彦颖
代 理 人 吕秋远律师
被   告 吴彦廷
      庄逸祺
上列声请人即告诉人因被告等妨害名誉案件,不服台湾高等法院
检察署中华民国100 年1 月3 日100 年度上声议字第148 号驳回
声请再议之处分(原不起诉处分案号: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99年度侦续字第502 号),声请交付审判,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声请驳回。
裁判字号: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103 年易字第 214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103.06.24
裁判案由: 诽谤等
裁判全文: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3年度易字第214号
公 诉 人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被   告 吴彦响
上列被告因诽谤等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102 年度侦字第
1539、12834 号),本院判决如下:
主 文
甲○○犯散布文字诽谤罪,处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罚金,以新
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散布文字诽谤罪,处有期徒刑贰月,
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余被诉部分无罪。
相关法条
裁判字号: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101 年易字第 497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101.08.31
裁判案由: 侮辱罪
裁判全文: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1年度易字第497号
公 诉 人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被   告 吴彦廷
上列被告因侮辱罪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101 年度侦字第52
79号),本院判决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诉不受理。
裁判字号: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101 年简上字第 163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101.07.17
裁判案由: 诽谤等
裁判全文: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1年度简上字第163号
上 诉 人
即 被 告 吴彦颖
上列上诉人即被告因诽谤等案件,不服本院中华民国101 年2 月
17日99年度桃简字第3064号第一审刑事简易判决(原检察官声请
简易判决处刑案号:99年度侦字第6720号),提起上诉,本院管
辖第二审合议庭判决如下:
主 文
上诉驳回。
裁判字号: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99 年桃简字第 3064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101.02.17
裁判案由: 侮辱罪
裁判全文: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刑事简易判决    99年度桃简字第3064号
声 请 人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被   告 吴彦颖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誉案件,经检察官声请以简易判决处刑(99年
度侦字第6720号),本院判决如下:
主 文
吴彦颖散布文字,指摘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处拘役贰拾日,
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 引述《xifaka (当之无愧)》之铭言:
: 你不要乱人肉 而且判决书已经讲很清楚
: 被告有查证 而且查证的对象还是长庚大学副教授
判决也有说依大法官释字509解释
法院有发现真实之义务
无待被告举证免责
你怎么避而不谈呢?
: 天啊 法匠连判决书都看不懂
: 判决书很清楚 被告自己查证 法官没有帮助被告查证
: 法官还说被告查证只要主观确信是事实就好
: 你连判决书都不会看
: 一下说我是淡大运管李同学 一下又说我是吴小姐
: 我性别错乱
: 贴一下整个判决书好了 法匠到现在看不懂字XD
: 法匠怎么连判决书都看不懂啊?
: 如果我是吴小姐 你刚刚又说我官司都败诉 那我这场胜诉 你不是自打嘴巴?
: 很好笑XD
: https://is.gd/AVtjW2
: 耶~我终于有一场胜诉了^^
: “一年多前乙○○他爸就找律师来学校说要告高老师了”
: (以上即附表编号5),并因证人丙○○于100年底、101
: 年初期间,规劝被告不要继续张贴系争文章,盖告诉人业
: 已申诉、也曾找过律师,此对被告之学业及证人之教职皆
: 有不良影响后,被告乃发文:“今天乙○○他爸打电话给
: 学校投诉说我到处诋毁乙○○,还说要告高老师”(即附
: 表编号5),皆难谓被告未尽查证之责,而为捕风捉影、
: 空穴来风之言词。盖所谓“能证明为真实”之证明强度,
: 本不必达客观真实,被告上开贴文内容,纵不能证明言论
: 内容皆为真实,但确与告诉人及证人丙○○前开所涉之纠
: 纷内容大体相符,亦难认被告系故意捏造虚伪情节。再查
: ,上开文章内容,乃关于大学教授与学生间是否涉有性骚
: 扰言行,抑或遭受冤抑,此非仅与事件当事人之个人名誉
: 有关,而系事涉校园治安与学校处理态度当否,间接影像
: 校誉,显与公共利益有关,而非仅涉告诉人之私德,基此
: ,自不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绳。
: ※ 引述《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之铭言:
: : 吴彦颖小姐
: : 我说妳还真是得了便宜又卖乖啊
: : 完全忘了台北地方法院用同样的理由判决妳无罪吗?
: : 照你这种推论
: : 台北地方法院应该不理你
: : 叫你自己去证明所言为实才能阻却违法
: : 何必替您辛苦的查证免除举证义务?
: : 看来地方法院的法官真是好心给雷亲啊!
: : 裁判字号: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02 年易字第 91 号刑事判决
: : 裁判日期: 102.02.27
: : 裁判案由: 妨害名誉
: : 裁判全文:
: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2年度易字第91号
: : 公 诉 人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 : 被   告 吴彦颖
: : 辅 佐 人 吴志义
: :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誉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101年度侦字第
: : 21525号),本院判决如下:
: : 主 文
: : 甲○○无罪。
: : 理 由
: : .........
: : 三、再按刑法第310条第1项、第2项诽谤罪成立,须对于具体“
: : 事实”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者,始为刑法所制裁
: : ,至针对特定事项,依个人价值判断而提出主观意见及评论
: : ,纵其批评内容足令被批评者感到不快或影响其名誉,仍不
: : 构成诽谤罪;此乃因事实有能证明真实与否之问题,意见则
: : 为主观之值判断,无所谓真实与否,在民主多元社会各种价
: : 值判断皆应容许,不应有何者正确或何者错误,而运用公权
: : 力加以鼓励或禁止,仅能经由言论自由之市场机制,使真理
: : 愈辩愈明。又言论自由为人民基本权利,宪法第11条有明文
: : 保障,国家应给予最大限度维护,俾其实现自我、沟通意见
: : 、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之功能得以发挥。
: : 惟为兼顾对个人名誉、隐私及公共利益保护,法律尚非不得
: : 对言论自由依其传播方式为合理限制。刑法第310条第1项及
: : 第2项诽谤罪即系保护个人法益而设,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
: : 权利所必要,符合宪法第23条规定意旨。刑法第310条第3项
: : 前段,以对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系针对言论
: : 内容与事实相符者之保障,并藉以限定刑罚权之范围,非谓
: : 指摘或传述诽谤事项之行为人,必须自行证明其言论内容确
: : 属真实,始能免于刑责。惟行为人虽不能证明言论内容为真
: : 实,但依其所提证据资料,认为行为人有相当理由确信其为
: : 真实者,即不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绳,亦不得以此项规定而
: : 免除检察官或自诉人于诉讼程序中,依法应负行为人故意毁
: : 损他人名誉之举证责任,或法院发现其为真实之义务(释字
: : 第509号解释参照)。依上所述,刑法第310条第1项、第2项
: : 诽谤罪成立,行为人除须具备诽谤故意外,若所指摘或传述
: : 事实为真实,且与公益有关者,或依其所提证据资料,有相
: : 当理由确信其为真实者,即不能以诽谤罪相绳,必在合于刑
: : 法诽谤罪构成要件,并适用“真正恶意原则”及“真实抗辩
: : 原则”后,始认有诽谤罪成立。亦即,立法者在就人格名誉
: : 权与言论自由之基本权发生冲突时,首先选择以干预强度较
: : 大刑法规范,来保护人民人格名誉权益,并借由言论人所为
: : 事实陈述,系真实且与公益相关时,将之排除于诽谤罪处罚
: : 范围外,以作一价值权衡。此外,该事实陈述,系真实举证
: : 责任,不应加诸于行为人,法院仍有真实发现义务,且对于
: : 所谓“能证明为真实”证明强度,不必达客观真实,祇要行
: : 为人非故意捏造虚伪事实,或非因重大过失或轻率,而致所
: : 陈述者与客观事实不符,皆应排除于诽谤罪之处罚范围之外
: : 。又按刑法第311条规定:“以善意发表言论,而有左列情
: : 形之一者,不罚:3、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
: : 者。”,系法律就诽谤罪特设之阻却违法事由,目的即在维
: : 护善意发表意见之自由。再事实陈述与意见表达本未尽相同
: : ,前者具有可证明性,后者乃行为人表示自己之见解或立场
: : ,属主观价值判断之范畴,无所谓真实与否,在民主多元社
: : 会,对于可受公评之事,即使施以尖酸刻薄之评论,仍受宪
: : 法之保障(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129号裁判可参)。
: : 至所谓“以善意发表言论”系指非出于恶意而发表言论,表
: : 意人只要系针对公益有关之事提出其主观意见或评论,而非
: : 以损害他人名誉为唯一目的者,即可推定表意人系出于善意
: : 。
: : 释字第 509 号都跟您说了
: : 法院有发现真实的义务?
: : 你还看不懂?
: : 拼命跳针?
: : 发文单位: 司法院
: : 解释字号: 释字第 509 号 英
: : 解释日期: 民国 89 年 07 月 07 日
: : 相关资料: 法条(4)‧司法判解(0)‧行政函释(0)‧法学论著(115)‧相关图表(0)
: : 争  点:
: : 刑法第三百十条诽谤罪之规定,是否违宪?
: : 解 释 文:
: : 言论自由为人民之基本权利,宪法第十一条有明文保障,国家应给予
: : 最大限度之维护,俾其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
: : 社会活动之功能得以发挥。惟为兼顾对个人名誉、隐私及公共利益之保护
: : ,法律尚非不得对言论自由依其传播方式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条
: : 第一项及第二项诽谤罪即系保护个人法益而设,为防止妨碍他人之自由权
: : 利所必要,符合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条第三项前段以对
: : 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系针对言论内容与事实相符者之保障
: : ,并藉以限定刑罚权之范围,非谓指摘或传述诽谤事项之行为人,必须自
: : 行证明其言论内容确属真实,始能免于刑责。惟行为人虽不能证明言论内
: : 容为真实,但依其所提证据资料,认为行为人有相当理由确信其为真实者
: : ,即不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绳,亦不得以此项规定而免除检察官或自诉人
: : 于诉讼程序中,依法应负行为人故意毁损他人名誉之举证责任,或法院发
: : 现其为真实之义务。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条第三项与宪法保障言论自
: : 由之旨趣并无牴触。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4-21 01:43:00
看到代理人就可以猜到结果了XD
作者: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21 01:44:00
你连桃园地院公诉不受理 对方付和解金和解也算进去败诉XD法匠真的连判决书都不会看阿!!!!!!连我外行人一看就知道
作者: O0OO (绰号暱称)   2017-04-21 01:45:00
战战神大大 你35了吗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4-21 01:45:00
哪里有写到和解金@@是我困了没看清楚?还是本人自己爆料XD
作者: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21 01:46:00
所以本案是法院发现真实才无罪吗? 当事人要先举证欸XD我是判决点进去发现他们当庭和解 所以应该有付钱所以撤销告诉也算是败诉? 法匠思维很棒 战神辛苦了XD
作者: littlewanga (小王)   2017-04-21 01:50:00
你到底要不要睡啦
作者: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21 01:50:00
依照509解释 当事人要自行提供证据资料有相当理有确信为真才能阻却违法 法院不能免除发现真实的义务 但不代表帮忙查
作者: littlewanga (小王)   2017-04-21 01:51:00
我真的觉得你对法律有所误解,等你回台湾,找个时间出来聊聊。
作者: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21 01:51:00
证 因为前面mskk大也说得很清楚 就算法院查证 也无法证明被告行为时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 法匠不要再跳针了挖 现在又变成和解也算胜诉XDDDDDD风向真快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4-21 01:55:00
桃园地院不受理那件没有写到和解金啊@@还是有八卦可以爆?
作者: ameko34 (两行来自秋末的眼泪)   2017-04-21 01:57:00
哇!请出吕秋远大律师,竟然还会输,输了要给律师费吗?
作者: littlewanga (小王)   2017-04-21 01:57:00
诶,晚了,无论是台湾或非洲的大家该睡惹。不要爆肝笔战了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4-21 01:59:00
输了就不给律师费 那不是要律师保证胜诉?
作者: littlewanga (小王)   2017-04-21 01:59:00
养好身体才能笔战30年。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4-21 01:59:00
已经看不懂了
作者: littlewanga (小王)   2017-04-21 02:00:00
我早就看不懂,快去睡,晚安。
作者: ameko34 (两行来自秋末的眼泪)   2017-04-21 02:02:00
可是输了官司,不但要赔钱,还要给律师费,很呕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4-21 02:33:00
所以好的律师在你输面不小时会劝你和解 少赔就是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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