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艺文标案 可望催生艺文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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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晚报》昨天独家报导屏东县府艺文标案带头血汗,时薪仅68元,今成立法院教育及
文化委员会立委质询焦点。文化部长郑丽君表示,将要求同仁研议艺文采购法,并与工程
委员会共同处理,必要时也将在行政院文化会报要求跨部会协调。
《联合晚报》昨天报导欢乐魔法剧团团长吴文尧写信给文化部长郑丽君,指政府对儿童剧
团校园巡回的公标案令人失望,像屏东县政府税务局106年国中小学巡回话剧表演公标案
,演员演一场仅有400元,扣掉早午餐,日薪约680元,以一天排练、工作10小时计,时薪
仅68元。
立委柯志恩以此案为例,质疑文化部若有相关采购案时,有否要求地方政府做到?又有何
改进方案?立委张廖万坚也指出,该标案规定一场表演2500元,6个人分,屏东县府回应
时仅以演出时间30分钟计,称时薪达1000元,认为没将排练等时间计入工作时数不合理。
张廖万坚进一步指出,该标案问题背后,显现艺文工作劳动者条件应受关注。他以2013年
一项调查指出,剧场工作者有7成在35岁以下,7成月收入不到3万,半数沦非典型劳动;
剧场界也因收入不高,长年流传年过30就要转行的说法,要求郑丽君应从结构面、制度面
关注。
立委吴思瑶指出,工程委员会采购法母法正在修正,她之前要求工程会以5月为期程针对
艺文采购订相关办法,现在还没看到,希望文化部能共同参与,让艺文采购法采专章或专
法处理,以鼓励艺文工作者。
郑丽君表示,采购表演确实与一般商品不同,文化部将与公共工程委员会共同重新思考艺
文采购案,也会向地方宣导提倡,好落实艺文采购特殊性。针对艺文采购法,她表示将分
别向部内、工程委员会、行政院文化会报共同研议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