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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教堂有悔意” 他淫国中女获减刑轻判
苹果即时 2017年04月20日12:51
台北市一名有猥亵少女前科的22岁王姓男子,去年7月透过交友软件结识一名13岁国中少女
,2个月后带她去MTV包厢发生性关系,少女的老师得知后报警,王男到案供称“渴望爱情”
才和少女嘿咻,台北地院指王男没违反少女意愿,且事后上教堂有悔意,认定他“堪与悯恕
”,今依与未成年人性交罪减刑轻判1年8月徒刑。
判决指出,王男犯案时年龄21岁,因为学历仅高中肄业而从事汽车美容工作,他在2013年间
曾因猥亵少女被判刑2个月,但他仍透过交友软件Beetalk结识年仅13岁的被害少女,彼此网
聊2个月后相约见面,竟带她到MTV电影院U2包厢发生性关系。
少女的老师辗转得知此事,担心少女无知被欺负,赶紧报案处理,不料少女及家人却表示不
愿追究王男责任,也不想要任何赔偿,甚至帮王男求情,指他年纪尚轻,请求法官轻判。
王男则辩称,当时两人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发生性行为时“没想那么多”,他还强调自己
“幼时未与父母同住,渴望在爱情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爱。”
法官认为,王男到案后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还“上教会改善自己容易与未成年人发生
性关系的问题,显见有悔意”,虽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触犯本刑3年以上的罪,但“情轻法
重”,因此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规定减刑轻判1年8月徒刑,仍可上诉。(李奕纬
/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