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资质驽钝,没有想反驳林俊宪,只是有问题想问问,有没有人能教教我?
总统>行政院长>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Other(包括政务官和常任文官)
↑
常任文官
当中最大
的
如果政府最高层想推动一个政策,而常务次长不执行,那应该有两种情况
(↑比常务次长还大的高层,全都是执政党可任意指派的官员)
1.政策没违背任何法令,但常务次长不执行
那高层不惩处常务次长,反而要说“问题不在有惩处权的高层身上,只在常任文官”?
2.政策本身已违背相关法令,所以常务次长不执行
法条没修法,硬要常务次长执行违法的政策,意思是“常任文官不坐牢就是不应该”?
单纯好奇,跪求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