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性侵犯假释期间再性侵5男 重判10年
2017-04-18 21:47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曾在嘉义性侵2名少年,赔偿30万元后获判缓刑的游姓男子,
缓刑期间在新竹地区又故态复萌,在网咖以金钱等诱因性侵5名少年,新竹地院依强制性
交等罪重判10年。
判决书指出,25岁游姓男子2014年间在新竹县市的连锁网咖店上班,他以提供网络、线上
游戏宝物、道具及金钱,诱惑跷家流连网咖的少年,伺机性侵及强制猥亵,前后共有5名
少男遭游男性侵、猥亵得逞。
法官发现,2014年间游男曾于嘉义以同样手法,赠宝物、道具,侵犯2名少年,赔偿30万
元,遭嘉义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让他逃过牢狱之灾。
新竹地院合议法官认为,游男并未学到教训,到新竹一家网咖工作时,开始以同手法犯案
,甚至他也知道与未满14岁之人性交刑度是3年以上重罪,却不知反省警惕,一再以网络
、宝物,诱惑少男加以猥亵、强制性交,甚至乘机性交,恶性不轻。
法官审酌,游男恶行造成5少男身心受创,阴影难以抹灭,甚至在被害人脸书中发现游男
要求被害人揪伴供他狎玩,应予严惩,因此依对未满14岁之人强制猥亵、强制性交及乘机
性交罪,重判10年。
原文网址: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4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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