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空服员超时工作19分钟 华航遭罚30万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许多职业都常出现超时工作的情况,中华航空之前就因为延迟起飞,导致空服员超时工作,被桃园市府开罚30万元。虽然华航不服提行政诉讼但法官审理后判裁罚有理。
据《联合》报导,华航104年6月2日桃园飞四川成都的班机在回程因成都机场重新装货,加上流量管制,导致延迟起飞。桃园市府在检视后发现7名空服员扣除50分钟休息后,工作时数达12小时19分。市府认定违反劳基法延长工作时间最长12小时之规定,因此开罚华航30万元。
华航不服提行政诉讼,认为航班是因为不可预测因素而延误,受到天候因素、航班密集流量管制影响才延迟起飞,这些都并非航空公司能控制、预见和防范。华航主张本案符合劳基法规定“突发事件”,且班机在停等时,空服员有分二组轮流休息,主张撤销裁罚。
但法官审理后认为,机场装运货物与天候因素的流量控管,属于航空公司风险控管,这些因素所造成的班机延误,并不符合劳基法事前无法预见“突发事件”之定义。而且劳动检查时已经扣除空服员50分钟休息时间,因此认定空服员确实超时工作,判裁罚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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