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或称七大罪或七原罪,属于人类恶行的分类,
并由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受过希腊神学及哲学的修士埃瓦格里乌斯·庞帝古斯定义
出八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
分别是暴食、色欲、贪婪、忧郁、愤怒、怠惰、虚荣及傲慢。
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傲慢为甚。
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八种罪行减至七项罪行,
将虚荣并归入傲慢;忧郁并归入怠惰,并加入嫉妒。
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违背程度。
其顺次序为:傲慢、嫉妒、愤怒、怠惰、贪婪、暴食及色欲。
有没有八卦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