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司改会议》法部:犯罪报导以匿名为原则

楼主: hk410050 (A柏)   2017-04-15 17:44:53
※ 引述《teddy4461 (维尼是肥宅)》之铭言:
: 〔记者黄欣柏/台北报导〕司改国是会议第一分组今进行增开会议,预计讨论侦查不公开及媒体自律等议题,其中法务部报告指出,不宜动用刑罚规范媒体,以免有戕害新闻自由争议,但犯罪报导应以匿名为原则,实名报导为例外,以免该报导妨害被告公平审判的权益。
: 法务部认为,如果是政治人物、社会意见领袖等知名公众人物犯罪,当然可采实名报导,但其他案件即使案情重大或情节新奇特殊,但一般人并不知道其身分,即便是连续杀人案,也应该采匿名报导。
: 法务部并提到,媒体应予被告辩解的机会,给予适当的平衡报导,避免“有罪式预断”或使用“人间恶魔、 高权贪官、不肖奸商、地方恶霸”等用语,否则可能因此鼓动民粹,甚至影响法院审判结果。
: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36998
:
作者: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7-04-15 17:49:00
问题在于,怎么认定你说的可能犯罪者?别忘了女模命案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7-04-15 17:50:00
无罪推定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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