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站着高喊“我无罪”批检泄密案罗织入罪
新头壳newtalk | 汪少凡 台北报导 发布 2017.04.14 | 16:41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4-14/84590
马英九今日因泄密案出庭痛批检察官罗织入罪与乡民无异。
台北地检署上月14日起诉前总统马英九涉教唆泄密案,台北地院定今(14)
日下午首次开庭进行准备程序,马英九面对检察官以总统破坏权力分立原则
、干预司法,向罗智强、江宜桦泄密的指控,表达这是他面对“宪政风暴”
“行政特权”,痛批检察官“不能明察秋毫,而不见舆薪,深文周纳,罗织
入罪。”
值得注意的是承审法官唐玥问被告马英九“是否认罪?”马高喊“我无罪!
”唐玥请马英九坐着发言即可,马英九坚持站着,并说“站着比较理直气壮
!”
检方指控马英九同时身兼党主席与总统身份,却违反司法独立与国会自律原
则,将“侦查中应秘密之事项”、“通讯保障法所得应秘密之资料”、“个
人资料之利用”泄露给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分别违反刑法第132条第1项“
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通讯保障法第27条“公务员泄漏监察通讯所得应秘
密之资料罪”,以及个资法第44条及第41条第1项。
检察官江贞谕制作简报宣读起诉要旨,她表示,依照宪法,总统职权范围明
确,对于司法没有指挥命令之权,然而102年8月31日时任检察总长黄世铭至
马英九“中兴寓所”,向马英九口头报告林秀涛检察官、郑声远检察官侦讯
内容,以及“前法官陈荣和收贿案”有关王金平关说曾勇夫以及王金平与柯
建铭通话的“时间”、“个人姓名”、“打了什么电话”等资讯。
江贞谕说,马英九一开始曾表示“尊重司法”,显示他也知道谨守权力分立
,但随后很遗憾地还是“将手伸进司法”。9月1日黄世铭制作专案报告,报
告中甚至指出监听的“基地台位置”等资讯;马英九随后口头转述给时任总
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行政院长江宜桦以及秘书,隔天中午黄世铭交付“专
案报告二”。9月4日马英九继续伸手,在9月6日完成侦查的前两天,责立黄
世铭向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报告,当日中午黄世铭将专案报告2日期修改到9
月6日后交给江宜桦。江贞谕批判,马英九没有等待司法判决与国会运作,
在没有国家没有战争与重大变故情况下,违反总统法定职权泄漏通保法所得
及侦查中之秘密,她也强调,法律必须“平等适用”,不因个人职位、政党
、性别而转弯,人民才能措其手足。
曾承审“信义区夜店杀警案”的法官唐玥问被告马英九“是否认罪?”,马
英九高喊“我无罪!”唐玥请马英九坐着发言即可,马英九坚持站着,并说
“站着比较理直气壮!”
马英九批评,检方起诉书通篇“逻辑错误”,强调本案不只是法律也是宪政
问题,总统不仅对宪法有承诺,对国家也有责任,当他看到“立委集体关说
司法个案”,他知道国家就要面对“宪政风暴”,他反问如果是检察官要怎
么处理,连问数次“我要怎么做呢?难道什么都不做?上床睡大觉?”他认
为尽快召集行政院长是完成行政程序,是释字585所称的“行政特权”,而
并非指挥办案。
马英九表示,作为总统怎么会认为多次被检协会票选为第一名的检察总长黄
世铭犯罪?他怎么会怀疑检察总长泄漏侦查秘密?他并反问检察官,是否认
为国家发生重大关说案呢?检察长陈守煌对林秀涛检察官说“不要为上诉而
上诉”,又说“该上诉就上诉,不该上诉就不要上诉”是什么意思?
马英九痛批检察官起诉书从第一页开始就“以臆测当证据”、“先射箭再画
靶”,与乡民、名嘴一样,臆测“斗倒王金平”的动机是“倒果为因”,他
表示,他当党主席期间破例修改办法让王金平连任院长两次,如果要撤销王
金平党籍,又怎么会只跟两个人说呢?他补充,他当法务部长期间,大法官
作出宪法392号解释,让检察官可以安心办案,在座无法想像他对关说案的
痛心。
最后他以19字箴言为检察官起诉书作结:“不能明察秋毫,而不见舆薪,深
文周纳,罗织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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