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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 YES means YES 没有同意就算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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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苏怡璇/台北报导
男女之间,如果一方想要性行为,另一方没强烈拒绝,这样算不算性侵?根据调查,有六
成五的男性认为,“不算”而女性也有五成三同意这看法。但现代妇女基金会认为,这项
调查显示台湾社会不论男女,对“性同意权”的观念都有待加强。
根据联合报报导,基金会执行长林美薰指出,长期以来,性侵害案件的关注点都在“性行
为是否违反被害人意愿”,而非加害者是否确认过被害者“同意”发生性行为。此种作法
不但剥夺被害人的“性同意权”,也间接造成社会对于性侵害事件的误解。换句话说,不
应该着重于被害人是否不愿意,而是应该问被害人是否愿意!更有超过半数的男性认为“
没有肢体反抗下发生的性行为,即使对方心里不愿意,也不能算是性侵害”,却有高达六
成三的女性不认同。而六成的男性认为“要使用暴力让对方没办法抵抗,才算性侵”,却
有近六成的女性持反对意见。
很多男人都会觉得女人说不要就是要!加上长期以来针对性侵害的防治教育宣导,多以“
No Means No(说不就是不)”为诉求,然而很多案例的被害人几乎连say no 的能力都没
有就惨遭侵害。因此妇女基金会倡导“Only YES means YES(没有同意,就是性侵)”的
观念,发生性行为须双方都同意才行,任何一方沉默、没有反抗或没拒绝,都不代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