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带枪闯过洛城安检 美国乌龙女警桃机缴械

楼主: ff760725 (㊣矮㊣肥㊣丑㊣穷㊣宅)   2017-04-14 08:11:58
意外携入而且自首的话应该会用这一条办?
已经有法源根据了,法官要多想不开才会判刑...或者直接不起诉了?
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第 18 条
犯本条例之罪自首,并报缴其持有之全部枪砲、弹药、刀械者,减轻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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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其刑;其已移转持有而据实供述全部枪砲、弹药、刀械之来源或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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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查获者,亦同。
前项情形,于中央主管机关报经行政院核定办理公告期间自首者,免除其
刑。
前二项情形,其报缴不实者,不实部分仍依本条例所定之罪论处。
犯本条例之罪,于侦查或审判中自白,并供述全部枪砲、弹药、刀械之来
源及去向,因而查获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发生者,减轻或免除
其刑。拒绝供述或供述不实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作者: applez (applez)   2017-04-14 08:24:00
肤色正确是阻却违法事由
作者: ziff (ziff)   2017-04-14 08:29:00
AIT都出面了,又是自首,又是警察,没事的啦。干脆在台湾玩个几天,反正和泰国只差几个字母。
作者: DiMammaMia (DiMammaMia)   2017-04-14 08:32:00
无知的问一下在机场转机算入境了吗?
作者: aponderek (看着u就是种幸福~开心)   2017-04-14 08:57:00
看有没有过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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