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认知落差大 杨晨熙:未同意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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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醒报记者吴宇涵台北报导】艺人杨晨熙13日穿着一袭白色洋装,落落大方出席现代
妇女基金会“性同意权大调查”结果发布会,因曾经在戏剧《PMAM之美好侦探社》中饰演
过被性侵的妇女,因而让她对性侵案的受害者更能感同身受。记者会上,杨晨熙强调,“
没经对方清楚、明确的同意,就是性侵!”
虽然有3分之2的人都认同“性行为前要经对方同意”,但调查结果显示,男女认知落差大
,因而造成性侵事件频传。卫福部报护服务司长张秀鸳举例,“2016年一共有1万610件性
侵通报事件,却仅有3千6百多件案例进入司法程序,而这3千多件案例只有5成5会遭到起
诉,还有7千多名受害者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寻求帮助。”
林美勋认为,虽然有67%的受访者认同“性行为前要经对方同意”,但也仍有3分之1不同
意,此外,对性侵的认知,超过半数男性认为“没有肢体反抗下的性行为,纵使对方内心
不愿意,也不算性侵”,然而,对这样的说法,有6成女性表示不认同。林美勋说,实务
上很多被害人都是遭到威胁而不敢反抗,但这样的强势行为也算是性侵害。
在性同意权行使上,6成男性认为“一旦性行为开始,就不该中途反悔”,以及“一旦同
意性行为,就是同意任何形式的性交”,但女性却相反,“这就像你想吃炒饭,却硬要对
方喝汤、吃牛排一样,既然个人可以决定何时停止吃东西,及吃什么,对于‘性’也要给
予同等的同意权,”林美勋举例说道。
“在性侵案件中,加害人要负起100%的责任。”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长林美勋表示,性侵
害案件关注焦点,都在性行为是否违反被害人意愿,都以被害人“是否极力反抗或说不”
为依据,而非加害者是否确认过被害人“同意”该次性行为,因而剥夺了被害人的“性同
意权”。
杨晨熙谈到,“在饰演剧中被性侵的妇女后,我还一度走不出那种被伤害的情绪,可想而
知,那些曾经真正受过性侵的女性是多么的痛苦。”在了解被害人的复原之路时,才知道
那是多么的痛苦。
“接受调查时,他们要不断一直去回忆那个过程,这对他们来说,真的是无数次的伤害。
”杨晨熙也说,因为担任此次的宣导大使,也才让她了解到“性同意权”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