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争被告侦查中阅卷权 黄国昌怒呛司委会

楼主: evangelew (uwe)   2017-04-12 2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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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angelew (uwe)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新闻] 争被告侦查中阅卷权 黄国昌怒呛司委会
时间: Wed Apr 12 20:34:30 2017
争被告侦查中阅卷权 黄国昌怒呛司委会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33839
自由时报
〔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在去年4月29日作出释字第737号解释
认为“刑事诉讼法”限制羁押程序中的律师及被告限制阅卷权违宪。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赶在相关条文即将失效前修法
但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坚持,此次修法必须纳入嫌犯在侦查中的阅卷权
否则他到时候要求协商,新法就来不及在现行法失效前顺利衔接。
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涉收贿而被收押146天,律师要求阅卷被拒,
赖素如因此声请释宪。
释字737号认定“刑事诉讼法”相关限制违宪
牴触“宪法”的人身自由和诉讼权意旨,要求司法院应于1年内修正。
由于现行法相关规范将于4月底失效,立法院司委会连日来密集审查相关修法。
黄国昌认为,修法不该被大法官追着跑,既然现在要修法,就不要只侷限在释字737号
而要全盘思考被告的防御权。
他表示,被告的强制辩护权,不应只在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也要有。
他进一步指出,报告也应有资讯请求权,而且不只在审判阶段,应扩及到侦查阶段
且范围不只是笔录,更应包括证物。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则认为,若要在侦查阶段就纳入强制辩护,
法务部愿意带回去思考于9月前提出修正草案。
不过对于侦查中的阅卷权,陈明堂表示,这已违反侦查不公开,影响侦查效能。
他指出
日本没有侦查中阅卷的制度,未来若要开放,必须思考开放的范围有多大,
这是牵一发动全身的问题,无法在2个月内研拟出方案。
他提醒,若是开放被告在侦查中阅卷,还会妨害到被害人、第三人。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指出,若要在羁押的范围以外开放被告的阅卷权
就要思考嫌犯能取得多少资料?例如毒品犯的主谋
是否能透过阅卷去拿到小弟的笔录,检方侦查犯罪的力道一定会因此下降。
他建议,现在有时效压力,应先就释字737号的部分完成修法。
由于法务部与执政党立委都不赞同现在就修法开放侦查中的阅卷权。
黄国昌当场怒呛,“你们要这样会比较快吗?我只要拉协商,一样不能如期三读。”
心得
改用上色标重点
他这是在干嘛阿
法学专家耶 黄国昌
他不知道期限只到4/月底吗
他不知道开放侦查阶段的阅卷权是个很具争议性的东西
现在讨论根本不可能赶在4月底吗
然后呛说 拉协商 不能如期三读
呛这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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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evangelew (49.217.146.46), 04/12/2017 21:11:54
※ 编辑: evangelew (49.217.146.46), 04/12/2017 21:12:33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7-04-12 21:14:00
在野党要耍智障才能争版面,你民进党以前可以耍智障。现在上位了,就不准屎袋耍智障吗!!!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7-04-12 21:16:00
法学专家馁 你敢嘴
作者: mikiji (松江文野)   2017-04-12 21:26:00
这让我想到为什么二审肥大化耶 呵呵
作者: ekud (fff)   2017-04-12 21:39:00
一夜读完肯尼亚法的专家呢!这次怎么不呛政府不救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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