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挨批党政军干预媒体 客委会急删行政法人

楼主: yiyicho8 (态度≠秩序)   2017-04-12 12:38:14
【内幕】“行政法人化”让党政军干预媒体借尸还魂 客委会挨骂急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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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上报
客家委员会日前申请“讲客广播电台”,引来“政府电台复活”争议,但事实上,客委会
目前正欲修改的《客家基本法》,原本想以“行政法人”方式,经营客家公共广播及电视
,意即往后客家广电媒体的主导及监督机关,均为客委会,并有人事聘任权。
但党政军退出媒体多年,不符民主潮流的政府广电媒体却恐重出江湖,引起不少学者及客
家电视台内部员工反弹。对此,客委会日前报请行政院审议的条文,已先行删除“行政法
人”字样,但后续会以何种方式经营客家广电,则还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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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视、华视同属于公广集团的客家电视台,于2003年开播,为专属客家、全使用客语发
音的电视频道,但当年缺乏法源基础仓促上路,客家台的营运与预算,是由客家委员会编
列预算,依采购法以“一年一标”的方式,办理制播采购案。
数年辗转流浪于各电视台后,2007年起客家电视台总算落脚公视基金会、加入“台湾公共
广播电视集团”,但“一年一标”的性质仍未改变,只是变成“限制型标案”,指定公视
基金会承接。目前客家台每年预算约4亿元。
而既为标案,当然也就是由客委会制定需求规范,并办理验收,没有明确法制地位的客家
台,举凡节目制播行销乃至人事、经费运用都受到诸多限制。
以客家族群自居的蔡英文总统,在竞选期间,也曾提出成立“客家公共广播电视集团”的
主张,客委会现也将推动客家电视台法制化与设立全国性客家广播电台,视为要务。
对开播已十多年的客家电视来说,透过修法解决标案困境已刻不容缓,但客委会最近的修
法动作,却引起学者及员工反弹。
客委会提报行政院的《客家基本法》第12条修正案,拟修正为:政府应保障客家族群传播
及媒体近用权,“政府应依法推动设立全国性之客家公共广播及电视‘行政法人’,其组
织以法律定之”。对制播客家语言文化节目之广播电视相关事业,得予奖励或补助。
但问题出在于,行政法人的监督机关,为中央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即客委会;而行政法
人设置的董(理)事会,也由监督机关客委会聘任。
客委会球员兼裁判?
“党政军都得退出广电媒体了,政府电视台还重出江湖?客家台在公广集团的保护伞下,
至少在型式上,能保障媒体独立自主,与政府有‘一臂之遥’的距离”,客家台员工说,
“国家媒体与政府媒体的主要差异在于,如果是国家的,例如经营公视的董监事,要经最
高民意机关立法院审查,但如果是政府的,则执政党爱任命谁就任命谁。”
而公视基金会设置的客家电视台咨议委员会也认为,当年客家电视台设立,其目的就是为
无论政治如何变迁、政党如何轮替,均能借此维护客家族群文化与权益,“客委会提出的
行政法人化构想,实属下策,将影响客家电视的媒体独立性、批判性与监督性,本委员会
深觉不以为然”。
该委员会也要求,在文化部完成“公共电视法”加入“客家电视台专章”(秉持客家电视
台“营运自主”、“预算捐赠”、“专款专用”等原则)修法前,客家电视台应维持现状
,交由公视基金会办理。
经学者及媒改团体批评之后,客委会日前报请行政院审议版本,已先行删除其中的“行政
法人”字样。
然而,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3月又公告“公设电视事业设立许可办法”草案,明定
政府成立“公设电视台”申设条件;加上NCC日前收回中广音乐网、宝岛网两个频率,其
中之一却又交给由政府机关客委会提出申请的“讲客广播电台”,预计6月开播。连续大
动作,依旧让学者忧心“政府媒体”卷土重来。
台师大大传所教授陈炳宏就曾投书媒体批评,虽然《广电法》第5条明订“政府为特定目
的,以政府名义所设立者,为公营广播、电视事业”,因此客委会依“特定目的”是可申
请广播电台,但这“特定目的”是想为客家族群服务,还是想透过政府控制媒体,来帮政
府擦脂抹粉呢?而且多年来,《广电法》第5条与“党政军三退条文”(第5-1条)相牴触
,这两条文根本不应该“并存”。
他认为,民进党第一次执政时,制订党政军退出广电媒体条文,一时为人赞颂,但为何再
执政后,却反而想拥有广电媒体?“在民主社会中,被监督者(政府),怎么可以拥有监
督者(媒体)?”“也不要在法条上使用公共性来蒙混”。
要怎样以公共化模式经营?
对于外界质疑,客委会副主委杨长镇表示,目前正研拟客家公共传播法制化事宜,客家电
视台与讲客电台后续将整合并依公共化模式经营,但至于是以行政法人,或类似公视基金
会的方式经营,目前内部还在讨论中。
杨长镇也提到,现在民间监督的力量很强,执政党若要伸手进媒体,是要负担政治后果的
,外界不用过虑;即使是公设电台,也会以文化服务为主,并引进咨委会机制。政务委员
林万亿则说,行政院会本月就会审议《客家基本法》修正案,现在还没讨论内容,不确定
各方看法,但这会期就会将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
然而,屏东县议员宋丽华因买了上市公司台数科一张股票,让想买东森电视的台数科违反
党政军购买媒体条款,进而卡住这起百亿交易案,以此观之,将来政府若公然成立或拥有
广电媒体,则显得格外讽刺。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4-12 12:40:00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7-04-12 12:56:00
只会分赃还会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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