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801109g (莫仔)》之铭言:
: 如题
: 二战后战败国多被盟军所托管 或 瓜分
: 但台湾怎么会直接给中华民国
: 而不是由其他战胜国家 一同管理战后的台湾?
: 待该地区稳定后 再交还给台湾人民?
在二战期间,国协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
在1943年的开罗会议中,发布了开罗宣言:战后,日本必须将东三省、台湾和澎湖列岛
归还给中国。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后又有苏联参加签署的《波茨坦公告》中重申“《开
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无条件投降。
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台湾省日军受降仪式,台湾省行政
长官陈仪代表中国政府接受日军的投降,并正式宣告:“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
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
此时的日本,是作为同盟国的最顽固的敌人。他所攫取的亚洲的利益,都会被合法剥夺。
如日本在太平洋的岛屿,在库页岛南侧的权益,在台湾、朝鲜的权利,都被剥夺。甚至
连自家的北方四岛也被割让。
琉球、朝鲜作为民族地区,被联合国托管。
台湾直接交还中华民国。但在1951年时,由于中国形势的改变,旧金山合约刻意没有将
上述事实予以承认。
当然,对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而没有在《旧金山合约》上签字的中国政府来说:《旧金
山合约》关于中国地区部分的条文是废纸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