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zer (按☯KMT)》之铭言:
: 根据2009年跟中国签定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 所以要是李明哲的其他家属(好比他爸妈),去中国探视李明哲
: 中国会遵守签定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 给予提供家属探视的人道协助吗?
我不懂为何台湾人这么相信合约。大概是长期的所谓“契约精神”给洗脑的。
先允许我讲一个故事。
平王东迁的时候,辅佐周室的是郑国、晋国和秦国。以郑国始祖姬友最为得力。
因此东迁之后,郑国获得了王卿的职位,辅佐周天子执政。
但周室在成周洛邑安定之后,对郑国感到厌烦,于是将王卿的职位二于虢国,
郑国因此怨恨王室。平王姬宜臼说:没有的事。于是周和郑互换人质。王子
狐去郑国做人质,郑公子忽去王畿做人质。等到平王驾崩之后,周人索性就
让虢国来主政。郑国一怒之下派大夫祭足率兵去取了周王温邑和洛邑的作物。
君子曰:信不由衷,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
从古至今,信不由衷的合约,哪怕是有人质担保,都无法长久。以西方来说,
撕毁合约的实例数不胜数。其根本的原因如果简单解释为人们没有诚信,不
遵守条约?看上去这样的指责非常的冠冕堂皇,但却无法阻止人们继续撕毁
合约。蒋中正手持《九国公约》向华盛顿讨要说法,根本没有人理睬。人们
撕毁条约的原因在于,很多条约的订立本身就不是发自内心。
以西方列强为例,他们订立诸多条约,一再承诺保证中国领土完整,但这根本
不是他们内心的想法。他们只是为了攫取在华的利益,而在条约中说一些冠冕
堂皇,假装正义的言辞。而清国和中华民国,是弱小的一方。他们是迫于无奈
才订立此等屈辱的条约。指望这样的条约得到永久的承认和执行,那根本是
不可能的。对西方来说,一旦有更加迫切的利益能够索取,他们一定会破坏
之前的合约,重新订立更为过分的条约。而对中国来说,一旦能够自立,必然
将这些条约认作是屈辱且不合法的。
今天台湾和中国大陆订立的协定,是在“九二共识”这个政治基础上的。对中国
大陆来说,你承认“九二共识”,不在政治上挑战底线,那么可以由此缓和关系
给予方便。但是如果你破坏基础,那么当然不可能再去执行那些友好的协定。
这个时候再拿所谓的“条约”来控诉,根本是没有任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