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对三宝超贷逾70亿 遭罚1000万
http://n.yam.com/cna/fn/20170411/20170411150469.html
中央社-2017年04月11日 下午19:11
(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11日电)永丰金对三宝集团超贷,不仅海外租赁子公司对单一对象
授信超过70亿元,尤其,无担保占比高达99%,遭金管会重罚1000万元,并要求公司限期检
讨相关人员责任等。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永丰金之租赁子公司永丰金租赁的海外子公司Gr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Ltd.(GC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有违反授信5P原则与内部控制制度
的缺失,永丰金未有效建立及未落实执行对子公司监督管理制度,违反金控集团风险控管及
稳健经营的基本原则。
银行局主秘陈妍沂指出,永丰金旗下GC公司董事会对三宝集团相关却未有实际营业的公司核
给钜额授信,超逾内部信用风险限额,且担任GC董事并兼任交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永丰金租
赁总经理以及协理两位经理人在审议该授信案时,缺乏监督牵制且不利发挥董事职能。
根据永丰金公开资料显示,永丰金对关系人三宝集团授信最高峰为103年9月,当时最高为新
台币75.37亿元,其中,55.19亿元为无担保,不过,无担保授信最高峰则是105年3月,金额
高达是73.6亿元,当时授信总额为74.3亿元,等于永丰金对三宝集团授信的99%都是无担保
。
陈妍沂说明,金融机构办理授信时,会根据5P原则对所借对象、资金用途、担保品等做综合
考量,但GC公司净值9000多万美元,折合不到新台币30亿元,一般来说,租赁公司杠杆倍数
8到10倍很正常,然而,GC授信集中在同一人,对三宝集团授信的风险与其规模显不相当。
同时,金管会强调,目前三宝集团履约正常,未有逾放的问题,且永丰金对三宝集团授信水
位已降低,截至105年底授信为43.77亿元,其中,无担保为43.05亿元。
因应永丰金旗下GC公司对三宝集团超贷,金管会除已开罚1000万元外,要求永丰金对租赁子
公司的授信作业制度为整体性检讨、全面整体检讨金控集团组织架构的妥适性、检讨相关人
员责任,以及稽核单位限期于1个月内拟具稽核计画提报董事会后切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