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立院三读《动保法》 吃猫肉狗肉最高可罚

楼主: HAmakers (罽赭麌碯)   2017-04-11 19:05:07
※ 引述《pqoiwe1994 (pqoiwe1994)》之铭言:
: ※ 引述《ayasesayuki (绫濑纱雪)》之铭言:
: :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案,针对吃猫肉、吃狗肉或其内脏

: : 明确入法,违者将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公布姓名、照片、违
法?
: : 实,限期改善未改善,可连续处罚。
: 这已经堪称暴政了
: 我想知道 台湾真的有过半数的人 认为吃猫肉狗肉 是十恶不赦的行为吗?
: 如果只是少数 那下次穆斯林想禁猪肉 印度教想禁牛肉 你有什么脸反对他们
: 甚至公布姓名照片 方便邪教徒找上门威胁人身安全
: 若十年后狗吃人合法 我也不会意外
动保团体是不是很大啊
可以罚25万耶
阿应该是猫狗团体
虽然他们很可爱没错
但罚25万是不是太夸张
我觉得牛猪鸡很可爱
有没有要跟我组牛猪鸡保护团体
还有渔民滥捕保育类鱼类
怎么也没重罚
所以可爱就是正义 是这样吗
作者: Fireis556 (看ptt看到睡着..)   2016-04-11 19:05:00
奶大才是正义 楼下一起来乳牛本
作者: tchialen (艾妈 挖爱哩)   2017-04-11 19:06:00
是的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7-04-11 19:06:00
首先,要先有毛
作者: popopal   2017-04-11 19:06:00
我也觉得我的山猪很可爱啊...比猫狗聪明还没猪权
作者: sixf0ld (coldrain)   2017-04-11 19:08:00
这不是动保 滥用动保的名字的垃圾团体们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7-04-11 19:09:00
这种东西最高金额是给人看爽的 实务上也大概有人检举才会去办 然后要罚也是罚最低金额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7-04-11 19:10:00
滥用(X) 剽窃(O) 一群盗徒狗之流
作者: goal56 (宅变型)   2017-04-11 19:10:00
肥宅也很可爱啊
作者: applewolf (K4)   2017-04-11 19:43:00
我只要觉得蚂蚁很可爱,撒巧克力在地上被狗吃到就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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