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立院三读《动保法》 吃猫肉狗肉最高可罚

楼主: haruka281 (危险长生机劫还是硬上XD)   2017-04-11 17:56:01
※ 引述《bg00004 (绝缘体)》之铭言:
: 应该是要先去找一群有食用狗肉习惯的人出来发声
: 要不然
: 虽然我们都知道这样订法是不合理的!
: 但是我们又不吃狗肉猫肉
: 所以就随便了~反正不影响我们!
: 因为在以前台湾文化社会的确有吃狗肉的习惯
: 俗称香肉
: 但是越来越多人因为文化洗礼的关系而不吃。
: 释宪也需要有碰上了才申请释宪吧?
: 我虽然也认为这样的订定法律真的很随便而且非常的不妥
: 但是
: 感觉没人抗议
: 只是在网络上诉说这不合理而已
: 因为实际上并无影响饮食习惯..
以前是说不能宰猫狗
但可以吃
现在是亚洲第一个吃狗重罚法
(台湾人没吃猫习惯,故省略)
可是以前也没人进口韩国狗肉或狗肉方便面来卖
既然美牛都能进口
那同是肉类的香肉也应该可以进口
只吃不宰在以前应该是不罚
但好像没人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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