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逆转!指马英九收顶新2亿 周玉蔻判拘役50天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4-11 14:21:34
※ 引述《chooxs (洛伦)》之铭言:
: 苹果 https://na.cx/gromel
: 逆转!指马英九收顶新2亿 周玉蔻判拘役50天定谳
: https://i.imgur.com/EQxQtTG.jpg
: 名嘴周玉蔻3年前多次高调指称前总统马英九疑收顶新集团2亿元政治献金,被马控告涉犯加重诽谤罪嫌,一审判周无罪,马上诉高院并2度出庭,批蔻姊靠污蔑他130次,赚取超过100万元节目通告费,蔻姊回击马“幼稚无知”、“好没格调喔!”等语,双方互不相让,高院今上午宣判,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全案定谳。
: 判决指出,周玉蔻(62岁)2014年12月间,接连在个人脸书、《美丽岛电子报》及电视政论节目,喊话要当时还是总统的马英九,公开解释竞选连任总统时,有无非法收受顶新2亿献金。马认为遭抹黑,提起自诉控告蔻姊涉加重诽谤。
: 一审指蔻姊曾征询国安会前副秘书长张荣丰等人意见,非全然恶意虚构,判她无罪。马上诉高院后,2度亲自出庭与蔻姊对阵,被蔻姊质问:“一生的选举中,有无收过非政治献金法规范的献金?”等题,马完全不理会,而是以8分钟时间,发表4点声明批蔻姊:“利用污蔑现任总统所造成的新闻轰动,几乎上遍台湾所有电视政论节目!”等语。
: 马当庭细数蔻姊从2014年12月向特侦组告发他涉收顶新2亿献金并图利顶新,短短1年就在各政论节目以此事污蔑他共130次,甚至特侦组2015年6月18日结案确认他清白,周女当晚仍在3个政论节目继续污蔑他。马强调,蔻姊靠本案赚进逾100万元通告费,但以污蔑他人赚钱牟利,“如果不算恶意,什么叫做恶意呢?”
: 蔻姊仍坚称基于善意对具有公益性的政治议题发表合理评论,无诽谤意图,并指马昔日曾肯定她是优秀媒体人,批马在法庭的发言“是情绪性的发泄,好没格调喔!”要媒体“你们评评理!”受访时更说马“幼稚无知”、“这是台湾政治的悲哀”等语。但被问有无赚取百万通告费一事,蔻姊一度臭脸说:“你觉得这个需要回应吗?”
: 马另于出庭时强调:“清廉自持,从不收受任何非法钱财。”却遭周女“谋杀我的人格”,希望法院不应鼓励滥用言论自由,不应纵容台湾出现“口没遮拦、恣意污蔑、从不查证、毫无责任”的特权阶级。马开完庭仅说:“在庭内讲过了。”不再受访。(黄哲民/台北报导)
马说自己[清廉自持,从不收受任何非法钱财。]
真的快吐血 自己特别费污这么多 等到检察官在查 才赶快捐出去 这样都没有贪污意图
所以这种判决都是看法官心情 根本没有标准
很多有钱人乱骂人 也是随便拿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出来
甚至一二年后的事情出来举证
法官都说有钱人合理查证 可以阻却违法
有钱人查证义务大概只要查证到1%吻合爆料内容就能阻却违法了
甚至事发之后发生的一点鸡毛蒜皮的鸟事 法官也会认为有钱人可以预知未来
所以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 可以阻却违法噜 刑法311的标准又突然变很宽松
反观贱民如肥宅 如coco姊 就是高度查证义务 查证义务要尽到100%吻合爆料内容
即使查证到99% 法官也会说贱民有1%事实跟爆料内容不符 这是虚构事实
还是构成妨害名誉~怎么刑法311的标准又变得很严?
不信喔? 恐龙法官论坛很多贱民被诬指妨害名誉
重点是贱民没有公权力如何查证到100%吻合? 查证到99%吻合还是构成妨害名誉
连告发状都要查证到100%吻合 不然特侦组承办人员也能看见告发状
这样告发状还是构成妨害有钱人的名誉~
这个天兵法官就是陈筱珮啊 把苦主告发状被加重诽谤 因为承办人员也能看见不实内容XD
以后官司打不赢就多了一条妨害名誉之罪
因为合议庭就有三个法官都能看见诉状 加上贱民没有在诉状查证到100%吻合
所以贱民的诉状被三个法官看见 贱民当然意图散布于众构成加重诽谤
反观有钱人公布贱民照片加以辱骂 法官都说贱民本人跟照片长得不像
所以有钱人没有妨害到贱民的名誉.....这真的是屡试不爽XD
台湾司法本来就没救了 看见台大宅神犯这么多罪 还只要判21年 我就森77
帮QQ
有没有9.2看见判决书高潮的八卦?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7-04-11 14:23:00
马英九选举都不用收政治献金,骗三岁小孩藏钱高手
作者: pieceiori   2017-04-11 14:24:00
阿不是要司法改革? 请吱吱们好好push DPP政府好吗?
作者: hahatolong (ˋ羲)   2017-04-11 14:29:00
作者: becareful (Love of My Life)   2017-04-11 14:43:00
目前司法改革令人失望
作者: majorleague1 (一起加入型男的行列吧!)   2017-04-11 14:46:00
你知道特别费跟本不用捐吗
作者: vincentkuo (甜瓜)   2017-04-11 14:57:00
特别费不用捐但要花掉 马是全部存进自己家人户头
作者: GGishot (一整个欠嘘)   2017-04-11 15:01:00
前几个月不是有文章说台湾法界有5趴的收贿吗
作者: toorger   2017-04-11 15:22:00
作者: mskk (mskk)   2017-04-11 15:27:00
马英九市长一个月薪水14万汇给周美青20万
作者: tv5566 (爽)   2017-04-11 15:39:00
特别费直接汇到自己户头 这样还没事 干 智障法官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7-04-11 15:42:00
蠢吱连特别费的用法都不知道 到底谁是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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