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国片“目击者”原著编剧开战了!控遭侵权

楼主: lahabala (王星星)   2017-04-11 09:28:35
这篇其实是解决这件争议的正解 但有一些粗浅的观点要补充
:
: 授权书内容
: http://imgur.com/a/vjOvO
:
: 两点能打
:
: 第一
: 授权书中“本人仅就原创构想之授权...”,表示授权的是原创构想,
: 授权书中并有进一步说明该片剧本和原创构想差距甚大。
: 但桃乐丝自述最后剧本接近完成,与实际电影相差不多。
: 若能拿出剧本并证明该剧本为为她亲自完成,
: 可知道程伟豪拿走的不只原创构想,契约可能不成立。
:
契约已经具备成立要件 不会不成立
如果程事后拿走的是剧本而不只构想
也不影响这份契约是否成立 因为那已经是另一件事了
况且这份契约成立不成立不是重点
如果桃乐丝以这份契约当请求权基础 肯定会输
但会输的原因不是约定目击者这部电影的视听著作财产权归给程的关系
因为依著作权法第6条关于衍生著作的规定
这部影片的著作财产权本来就归属电影创作者也就是程
契约的约定只是重述著作权法的规定罢了 与赘文无异
对目击者的著作权财产归属一点影响都没有
真正输的点在于这份契约书只能证明桃乐丝授权了构想而非著作权
依著作权法第10条之1 构想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内
所以这份契约书并不是一般所认定的著作权授权书
如果桃乐丝想拿到该有的回馈 就该跳脱这份契约书
去主张电影其实是改作自他的剧本
也就是说电影是剧本的衍生著作 那他才可以依著作权法第28条
控告程侵害她专属的剧本这著作的改作权
所以重点在于电影(视听著作)究竟有没有改作或重制到剧本的内容
而非这份契约怎么写
但这份契约书其实藏了一个真正的麻烦事
是关于剧本的著作财产权归属的问题 这点是双面刃
因为事实不够 无法判断是对桃乐丝利或不利
: 第二
: “唯若确定获得2015年度文化部辅导金...”
: 虽然文字上很多人认为这是附加条款,没获得就没钱拿,
: 但从语意中“若确定获得...”可以看出之前应该有说好要提出申请,
: 民法中不只书面是约定,口头约定也是约定,这是可以切入的,
: 若有其他人证、现场录音或line的对谈纪录则更好。
: 也许不能使整份契约无效,但15万的求偿甚至往诈欺罪的方向发展都是可能的。
:
这点才是重点 双方很多口头约定其实都有变成实质契约的可能
不过这还是不会让这份授权契约无效啦 就是变成数个并存的契约
看以哪个契约的效力为准而已
: 推 argus0606: 你第一点根本无视第二段把所有剧本权利让渡出去的内容 04/11 01:49
前面已经说过 这份协议书在谈的是"电影"这个衍生著作的著作财产权
并没提到"剧本"的著作财产权要不要让渡的问题
两个著作的著作财产权不能混为一谈
: 推 ssd123698745: 其实第一点很tricky,桃乐丝文章写说"人物架构、名 04/11 01:49
: → ssd123698745: 字、片名"都和看到得差不多 04/11 01:50
: → ssd123698745: 然后说她原本的剧本也写得差不多了,但她没有说导演 04/11 01:50
: → ssd123698745: 后来的剧本和她的很类似喔XD 04/11 01:50
: → ssd123698745: 所以我才觉得感觉两边都有事情没说XD 04/11 01:51
这也是重点 电影到底有没有"引用"剧本的内容会是胜败关键
: → SE4NLN415: 他们光是有合作过跟剧情雷同度就够打了 04/11 02:28
"接触"这要件已经很清楚 不用多证明 如果能再证明有"近似"
恐怕就逃不过"抄袭"的判断
作者: jeter0612 (jeter)   2017-04-11 09:30:00
很多人签东西都不看的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7-04-11 09:33:00
所以我才说跟版权关系不大 但故意用侵权来引起大家注意
作者: babysylvia (我还是我)   2017-04-11 09:36:00
最原始的构想书面资料都拿不出来 要告什么? 现在指控人都不用拿证据的?上法院ㄧ定输的 啊 难怪不想法律解决只想诉诸乡民正义 厂厂
作者: blackk (澳門首家線上賭場)   2017-04-11 09:37:00
我觉得关键在桃乐丝当时提供的剧本到底完成到什么程度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7-04-11 0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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