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乐丝恐怕很难主张著作权法上的权利
她如果不能用反证证明她是授权剧本而不单只是授权构想(观念)
因为著作权不保护构想 她主张著作权的下场可能就是一无所获
先不管这案子结果怎样 我们可以聊聊美国一个很类似的案子
就是艾迪墨菲主演的"来去美国"那部电影所引发的争议
这部电影的构想原创者叫做Buchwald 他与Paramount派拉蒙订有合约
如果派拉蒙以他的构想拍成电影 要付他一笔钱 后来派拉蒙以他的构想
大幅改作后变成"来去美国"这部电影 于是Buchwald对派拉蒙提起诉讼
一开始派拉蒙认为剧本与Buchwald的构想已有很大差距所以拒绝付款
结果加州法院判决Buchwald胜诉 派拉蒙要付钱
但在计算要付多少钱时又起争议 经过一段时间的争议后
派拉蒙与Buchwald以90万美元和解
或许....Buchwald走过的路就是桃乐丝正在走的方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