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友青昨婚宴 20天前士林地检署替他“缓起诉”保密
2017-04-09 12:16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蒋家第四代蒋友青昨天办婚宴,他所涉的妨害自由罪20天前才获士林地检署处分缓起诉,当
时士检以“兼顾被告权益及隐私”,拒提供相关讯息,也不说明缓起诉理由,对比他昨天开
心结婚,引发争议。
蒋先前因恐吓美国学校,2014年12月26日被依恐吓公众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前年3月撤
回上诉确定;但士检后来侦办妨害自由案,替蒋保密,承办的主任检察官吴昭莹查了1年多
,最后给蒋“缓起诉”。
目前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如火如荼展开,第四分组“公开透明的司法”将起诉书公开、刑事判
决书记载检察官姓名列为子题。分组第二次会议中,法务部、司法院均赞成起诉书全面公开
。也有法界人士认为侦查程序结束时,已无适用侦查不公开必要,起诉书、不起诉处分书或
缓起诉处分书应让民众参考。
2013年8月起,蒋友青寄电子邮件恐吓台北美国学校副校长,并在脸书留言已研发终极杀手
艺术品、要杀掉72%的有钱人。他被依恐吓危害安全、恐吓公众罪嫌起诉,士林地院判蒋6月
徒刑确定。
2015年11月,台北美国学校寄发信件给家长、教职员,指“对学校不满的学生透过
Facebook 威胁本校和某些教职员”,而此人被定罪、禁止接近学校后,22日又出现。台北
市警方也为此表示,台北美国学校周边24小时巡逻。
只是,3月20日蒋友青获缓起诉,他究竟做了什么,士检以“被告要求保护个人隐私”为由
拒说明,连缓起诉条件都不解释,对照20天后“被告”幸福结缡,士检的“保护个人隐私”
说疑窦未减。
缓起诉的案件必定是被告与犯罪事实都已确认,只是暂时不予起诉,检察官命被告遵守或履
行一定事项代替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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