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razin (Lorazin)》之铭言:
: 昨天半夜
: 推文跟法律人讨论到 马偕肩难产案
: 当时案子出来 医界譁然
: 这个案子最后的结论是最高法院认定
: 医疗行为不适用消保法
: 我有几个问题
: 1.当时首度把消保法适用到医疗行为
: 而引起宣然大波的一审法官
: 需不需要出来 对社会的影响倒个歉?
: 转型正义ㄧ下
: 2.这个案子是不是 四大五大皆空的滥殇
: 3.乡民还记得那几年
: 把医生当过街老鼠 人人喊打的医纠新闻吗
: 只要是医纠 无不悚动 洒狗血
: 好像这几年 风向已变了
: 所以从当年1998的事件 是不是应该回头检讨一下了
: 有没有一审法官 天才判决 会影响社会
: 这方面的八卦? 要如何改善?
他们不会负责啦!
那些文组死法匠会说
跑法院是每个人一生都要承担的风险
还记得李明钟医生一审被判三千万吗?
现在降到585万 也已经缠讼十多年
而且一审三千万新闻太大
搞的现在大家都防卫性医疗
每次手术完 手术室医护人员就聚在一起庆功说
自己赚三千万 耶~
因为确定手术完美 病人无从挑剔
最怕遇到一点小瑕疵 虽然没有误诊
到了恐龙法官那边就变成医疗过失 又要赔三千万
傻眼......一个医生一个月薪水二十几万
要赚几年才有三千万?
台湾司法真是烂啊!
最后无限期支持张静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