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中国老汉被骗3千万 来台求偿胜诉感言竟

楼主: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17-04-09 01:26:49
※ 引述《swgun (杨 威利)》之铭言:
: 105,重诉,336
: 判决主文
: 被告应连带给付原告新台币参仟肆佰贰拾壹万参仟肆佰捌拾玖元 ,及自民国104年8月28日
: 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利率百分之5计算之利息。 原告其余之诉驳回。
: 诉讼费用由被告连带负担20分之19,余由原告负担。
: 本判决原告胜诉部分,于原告以新台币壹仟壹佰万元供担保后,得假执行。
: 但被告如以新台币参仟肆佰贰拾壹万参仟肆佰捌拾玖元为原告供担保后,得免为假执行。
: 原告其余假执行之声请驳回。
: 就新闻与判决书来看 有几个重点乡民没讨论就开砲
首先呢,这个记者非常的不专业(当然也有可能是老汉
说什么他照录,不过他应该也要注明一下才对),强制
执行并没有什么保证金,在假扣押、假执行时有所谓的
担保金,也就是要担保你这个案子最后败诉时,对方因
为你的假扣押、假执行而生的损害;而所有的强制执行
(包含假扣押、假处分、假执行)通通要依强制执行法
第28条之2的规定缴纳千分之八的执行费(法条规定是
千分之七,不过高院依强制执行法第30条之1准用民事
诉讼法第77条之27,将上开金额提高七分之一),依本
件的金额34213489元计算,执行费是273707元,依老汉
所述,上开金额应是指执行费。
依此推断,本件民事诉讼应该已经确定,否则法院人员
会叫他先依判决去提存所供担保1100万元,那他会更跳
脚吧。
: 1 老翁是等到刑事告一段落再提告民事求偿 没向专业律师咨询的可能性很高
: 没有先向七名被告声请假扣押 之后被脱产不全是台湾司法问题
假扣押也是要提供担保的,依照目前实务僵化的见解,
除了民事诉讼法第526条所列的“夫或妻基于剩余财产
差额分配请求权声请假扣押者”以外,几乎都是要三分
之一的,这个例外还是因为没有钱的老婆去陈情,立法
院才修法的,这个部分其实应该要给法官(司法事务官
)裁量权才对,这个就不在这边多说了。
假执行供担保的部分,和假扣押也是一样,目前实务几
乎都是订在三分之一,所以假执行的部分是担保金就是
一千一百万元,他连执行费都付不出来了,就算声请假
扣押也是一样的,当然,声请假扣押金额可以少一点,
以他连执行费27.3万元都拿不出来的情形下,或许连声
请假扣押60万元左右都可能无法执行。
: 2 诉讼时法官应该是有问 诉讼代理人 老翁能不能提担保金假执行的
: 代理人说好 结果老翁找不到钱 他35岁中国人儿子 28万台币都拿不出来根本鲁爆了
我猜这应该是笔误或被记者写的搞混了,担保金是1100
万元,而不是28万元。
: : 李翁为了讨回钱财,2015年和2016年都到台湾来打民事官司,每一次都向亲友借钱,直到
: : 去年12月中,他终于收到法院判被告应赔他690多万元人民币后,今年3月初他三度来台,
: : 并到台中地院民事执行处询问,要如何要回自己的钱财。但法院执行处人员告诉她,这群
: : 人多已脱产,虽然未来也不是不可能查扣他们名下财产,不过要先缴交28万保证金。李翁
: : 听到后傻眼,因为他全部家产都被这群诈骗集团骗光,他连到台湾的机票都是借来的,哪
: : 有能力缴交28万保证金?李男说,为了这件事,他的妻子、亲友离他远去,接下来他不知
: : 道该怎么做,只能失望地返回天津。
其实,缴执行费这种规定啊,在银行、资产公司法务的高超手法下,
让国库少征了很多钱,有些债权人又会利用现在不用缴纳邮票费用的
规定,强制执行一些没有实益的财产(碰过最扯的是公告现值七元,
鉴定后约五百元,共有人好几百人的土地),除了国库花了无意义的
邮票费外,人力、纸张、影印费也不少,因此也排挤了其他有执行实
益案件债权人的权益(因为执行处在处理A案件时,就无法处理B案件
),偏偏大多数会强制执行的债权人都是银行,所以没人在意。
这件老汉就是太老实了,不然想不要一次缴二十七万执行费的方法一
堆。
最后,有人说要法院帮忙查债务人的财产,就不要说国库因此要花费
多少人力、费用(会欠钱的人,财产、所得资料基本上是看不到存款
的,光要查所有银行、邮局存款,要花费多少邮票、纸张、碳粉、人
力去折去寄,自己算算就知道了)、第三人是不是要配合(目前会配
合的只有邮局、集保,以前邮局、集保是不收钱义务帮忙查的,因为
不用钱,债权人根本就不评估是不是有实益,全部都要查,邮局、集
保还要弄好几个人来查,后来终于受不了了,现在开始要收钱了,查
的案件就少了)了,现在的执行名义那么好拿(例如本票裁定一对户
籍地寄存送达,形式上就可以强制执行了),如果你被别人拿了一张
执行名义,你就想一想你愿不愿意被法院执行处无条件查财产就好了
(而且这个执行处还是没有法官,只有司法事务官的)。
总而言之,要叫国家做很多事很容易,但是,也请想一想,这样有没
有人力、经费去做,就算有人力、经费了,这样的措施是不是合理、
是不是侵害到基本人权。
对了,我不是SWGUN说要国家查财产,我是在另篇看到的,懒的改排
板,附此叙明。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4-09 01:27:00
作者: frommr (流浪汉)   2017-04-09 01:27:00
老汉:蜕车
作者: beautybonnie (公主彻夜未眠)   2017-04-09 01:30:00
铁票要绑在那边好几年 哈哈慢慢等
作者: herikocat (巴猫兔)   2017-04-09 01:32:00
请问一下假扣押供担保不是1/3吗 为何说是60万呢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7-04-09 01:57:00
不要讲什么啦 早该修法把诈骗犯全部斩首 看了就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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