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代不讨论。
现代法律人,依程度资质,分三等:
第一等,
书卷/非书卷/英文好,
毕业出国拿进阶学位,
进大公司搞企业并购,
资质一流,收入一流。
第二等,
书卷/非书卷/英文不好,
毕业钻国考窄门,
虽然说是窄,
但是一流都出国了,
剩下一堆出不去的二流货色在抢几个屎缺,
后面一大坨名不见经传学店法律系三流货色在垫底当万年砲灰,
灌考试录取率分母,
让这些考上的二流货色有自以为是一流的错觉。
资质二流,收入二流。
第三等,
非书卷/英文不好,
各地学店法律系,与360行的失意读书人
是这一等的主要构成份子
资质不好,又加上前半辈子浑浑噩噩,
所以把人生都赌在国考这一把,希望能一试翻身,
共同特征是自我感觉良好,自视甚高
资质三流,收入不稳。
以此观之
台湾法官大多组成份子为二三流货色,
想要有严谨精准的判决品质,
自然是痴人说梦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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