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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发走路工不等同贿选 苏炎城二审逆转保住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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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前年12月递补杨见福就任高雄巿议员的苏炎城,遭对手徐荣延
提起当选无效,高雄地院认定苏桩脚薛姓男子涉在苏竞选总部成立时发放300元走路工,
判决当选无效,苏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认为300元是劳务费,不足以影响投票,改判有
效并确定,见解相当罕见。
原告徐荣延指出,104年12月18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告苏炎城递补当选为高雄市议员,
但苏于选举期间透过其聘雇担任青年夜市管理员的薛姓员工,在竞选总部成立时发放300
元走路工名义给李姓等选民,依选罢法提起当选无效。
被告苏炎城则指称,薛等人不是选举干部,是基于他支持摊商而自行出资帮忙,他并不知
情。又说,300元费用是到场参与民众当天饮食、交通费用及造势的劳务对价,薛没有任
何行贿主观犯意,也无期约贿选,否认犯行。
高雄地院认为苏与薛关系密切,薛的确在苏竞选总部成立时发放走路工,影响选举公平性
,判决徐胜诉。
二审合议庭法官指出,走路工是指劳务对价,并非表贿选代名词,是否假借走路工贿选,
应从个案事实审究。又查,造势民众大多自行负担交通费往返,薛等人并未提供便当、饮
料,活动要2、3小时结束,因而认为300元为劳务费,而不是贿款,更不会动摇投票意愿
,改判苏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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